ID:tinawyht35
以下文章
作者 tinawyht35 (媞那) 看板 NTU
標題 Re: [心情] 台大可怕的人
時間 Thu Oct 13 07:10:4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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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公告禁回後於沒有其他重大資訊更新的情況下回文,違反2-10
10. 同一篇文章不得在無重大訊息更新等必要情況下,利用自刪重發或自回文等
方式手動置底。但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經檢舉
聲稱要教導化x所教授知道尊重女性學生及更應主動給予女同學溫暖且支持的重要,
然後貼了其他研究所學生的個人資料截圖,看不出連結與必要性,非屬個人資料保護法
之例外,違反4-6
6. 未經同意,禁止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
開之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上例外者為例外。本條限本人或本人授權之
代理人檢舉,並應檢附證明。個人資料之範圍以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為準。
本條不受檢舉時效限制,效力不因站方開罰單減損。
另外其於下方推文持續以片面的主張引發負面觀感,違反4-9
9. 禁止引戰。稱引戰者,係指以片面、不正確或違反一般人知識水準之內容引
發負面觀感或貶抑特定群體之行為。包含但不限於引戰文、釣魚文、討噓文
、反串文等。
→ tinawyht35: 呂同學已經私下寄三封信給我了 苦苦哀求我講說他多優 10/13 08:30
→ tinawyht35: 秀 這應該就是他慣用的“網路交友”手法 我不想被他 10/13 08:30
→ tinawyht35: 騷擾 也不想再有其他受害者 要不要我提供證據??? 10/13 08:30
→ tinawyht35: ? 10/13 08:30
→ tinawyht35: 免於我再被騷擾,難道我點名 呂oo制止他 並且張貼一 10/13 08:32
→ tinawyht35: 個某人曾自行同意公開的資訊 來加以溫和警示 我這 10/13 08:32
→ tinawyht35: 樣子又有錯嗎???? 10/13 08:32
→ tinawyht35: 一些呂oo的 護航者 請勿以身試法 自重.... 10/13 08:33
→ tinawyht35: 把第一章 第3點 看清楚吧....自重些 10/13 08:35
→ tinawyht35: 我已經先跟版主講過我這一篇主要是要請化x所. 協助顏 10/13 08:50
→ tinawyht35: 同學正名,這很重要 10/13 08:50
→ tinawyht35: 一些護航的人 自重一點 10/13 08:50
→ tinawyht35: 看就好了..... 如果你們要發言 當然歡迎但講得有道理 10/13 08:52
→ tinawyht35: 一點好不好 10/13 08:52
→ tinawyht35: 想以法律講一句話: 找到寄信3封騷擾的加害人,他的全名 10/13 10:08
→ tinawyht35: 不能被特定,司法要怎麼展開偵查?? 國家要怎樣保護 10/13 10:09
→ tinawyht35: 我??? 知道姓名是基本 ,尤其還是網路同意自行公開 10/13 10:09
→ tinawyht35: 的資料 10/13 10:09
司法偵查並非透過在公開論壇公開對方姓名進行。
ptt本身對於站內信騷擾也有violation板可以檢舉。
文章內容也看不出與其目的的適當關聯。
依2-16刪除文章並水桶一週
依4-15刪除文章並水桶一個月
根據z-25-11-1-3 為4-9累犯
依4-16刪除推噓文並水桶9週
tinawyht35 於公告後在以下文章持續推文散布他人真實姓名,違反4-6,視為累犯
#1ZHxPyL- (NTU) [ptt.cc] [公告] 水桶
依4-15刪除推噓文並水桶6個月
合併計算2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