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我認為不但不該限縮,針對部分科系反而該修改碩士規定,不強制寫論文,
大幅增加學費,並讓修業年限更為彈性,以修課為主,類似英國的作法。
首先,所謂"好的學歷"的需求一直都在,全世界皆然,不管是為了什麼原因。
這個需求是不可能被消滅的,與其計較每個人的學位夠不夠純,不如好好利用這個需求。
如果能用多的學費收入,提高博士生的待遇,那還能留住更多優秀的人才,
對於台大的學術地位也能有所提升。
我了解二類組的碩士生還有做計劃這個重要的功能,或許可以先從比較沒有產學合作
(我猜)的一類組科系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