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學生會長對於管中閔之發言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4-10 13:34:33
現在很多人都在說這些學生代表都是DPP的人馬
空穴不來風
在這些人沒有證明他們不是DPP人馬前
應該暫停職務直到澄清為止
當初要求政黨退出校園如今校園代表卻沾染政黨色彩應該是一大諷刺!
※ 引述《PerryJones3 (小KD Perry Jones III)》之銘言:
: 連假過後,我們的學生會長也上班啦!
: 【Facebook 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eddylin1997
: 【Facebook 內容】
: 管中閔教授、教育部,我們各自需要一個答案。
:  
: 大學春假結束,教育部終於對臺大校長案給出一個回答,要繼續成立「跨部會專案諮詢小
: 組」進行檢視;另一邊由管中閔教授委任的律師團,則提出要「興訟止謗」,不排除對持
: 續找出中國高校兼職資訊的民眾提出法律行動。
:  
: 在工作日的第一天,有很多事我們必須要釐清,作為臺大學生會長,我在此正式呼籲:
:  
: 1. 管中閔教授應出面說明、澄清所有有關疑慮。
: 2. 教育部應儘速作出對臺大校長遴選之裁示。
:  
: 我們都知道,每件事情不會輕易空穴來風,在查證如此容易的年代,有沒有到廈門、武漢
: 等地兼職,密集班授課、指導研究生、或者只是參與一場講座,不該僅以口號回應,白話
: 文一句就是「有什麼好不能講的」?
:  
: 我可以理解也許一澄清,就會踢爆了中國高校「一場講座就可以當作兼職」的吹牛皮行徑
: ,但相比起讓臺大不斷落人口實而空懸校長之位,讓臺灣高教龍頭之名持續蒙塵,孰輕孰
: 重?
:  
: 換言之,如果真的沒有任何不合法之情形,我實在想不到有什麼無法與社會大眾澄清說明
: 的理由。頂多兩種可能:一是有一些講座等比較輕微的活動,曾經未報備過,一解釋就會
: 被持續追打;二是真的有違法兼職情形,可能影響公務員身分而喪失國立大學校長資格。
: 前者解釋、道歉,依照比例原則來作後續處理,便只是如何彌補誠信的問題;後者若日後
: 真的就任臺大校長,也不若總統,可以暫時不為刑事訴究,查一查遲早會發現,這位子恐
: 怕也無法當得太久。
:  
: 也因此,管中閔教授更應該要儘早出面澄清、解釋當前對於其違法兼職的各種資訊。
:  
: 臺大有沒有因為新校長未就任所以停擺?那肯定是沒有的,教學、研究、交流及整體的運
: 作不會因此而輕易中止。然而,我們確實也知道人文大樓、新宿舍、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沒
: 人敢批,整個行政團隊「都期待自己明天可以卸任」,我們在推動的學生議題,從英檢、
: 服務學習,到當前校園硬體規劃、主管人事異動被推諉到不知道在哪裡的下一任行政團隊
: ,那倒是屢見不鮮。
:  
: 臺大正在受傷,主因不會是因為沒有校長,而是因為當可能就任校長的當選人,不斷出現
: 造成社會疑慮的資訊,而我們懸而未決,大家縱然不會批評,也會好奇,「喔,臺大校長
: 是這樣子的人嗎?」
:  
: 「興訟止謗」在二十年前司法、媒體資源還不普及的時代,也許有威嚇、平息輿論的作用
: ;現在還想用這種招式,恐怕非但不管用,更會招來「是不是不敢講,只敢告,告了之後
: 再說偵查不公開,期待社會大眾忘記」的批評。
:  
: 現在已經不是批准或否決的問題,現在是應不應該的問題了!
:  
: 我們不能一方面揮舞大學自治的神聖大旗,一方面又口口聲聲把是非對錯的判斷權交給教
: 育部。
:  
: 教育部縱然准予核定管中閔教授作為臺大校長,走進校園、走出社會,違法兼職、學術倫
: 理、利益迴避的陰影不會因此散去,又怎能提振過去所謂的臺大學術地位,更遑論念茲在
: 茲的國際聲譽?
:  
: 此外,兩個多月來,教育部握持行政資源,聲稱開了十多次內部會議,卻一次決定也從未
: 向公眾說明,現在方向明確,大抵不脫遴選程序、學術倫理、兼任外職三個爭議,作出適
: 法性判斷(或表明不能作)不知道還有什麼阻礙,大抵就是不敢擔當,以為在比拼誰「戲
: 棚跤徛久就是你的」。
:  
: 若有違法、就是違法,若有重大瑕疵、就是重大瑕疵,後續可能產生的司法程序不該是當
: 前拖延的藉口,哪怕真的作出不准許聘任的決定,至少臺大的行政團隊還知道得繼續代理
: 一年的時間,至於官司什麼的,就留到法院裡面繼續攻防吧。
:  
: 爭議延燒了三個月,教育部作為全國最高教育行政機關,早該要擔起責任作出裁定;同時
: ,在校務會議上擱置動議,把燙手山芋丟回教育部,也絕對不是大學自治的負責作法。最
: 後,「解鈴還須繫鈴人」,管中閔教授得把事情說清楚,臺大校長才有下一步前進的可能
: 。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8-04-10 13:42:00
XDDD
作者: Lovemail5566 (伊媚我愛你)   2018-04-10 13:47:00
笑死
作者: PJEZ (PJ)   2018-04-10 13:47:00
這招好眼熟
作者: OforU (待)   2018-04-10 13:48:00
並且要求所有國內就讀過的學校都要說清楚
作者: ablabla (史特貓)   2018-04-10 13:52:00
XD
作者: isaswa (黒丸)   2018-04-10 13:52:00
61.221.169.122
作者: JBLs (我是誰我是誰我是誰)   2018-04-10 13:57:00
這招好眼熟XDDDD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8-04-10 14:02:00
幹 大絕不要亂用拉XD
作者: wiston1419 (wiston1419)   2018-04-10 14:02:00
這嘲諷我喜歡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8-04-10 14:10:00
作者: def2864 (def2864)   2018-04-10 14:16:00
疑似作業抄襲
作者: falken (誠意)   2018-04-10 14:16:00
邏輯清晰 給推
作者: kennyf506 (Kenny)   2018-04-10 14:17:00
XDDD
作者: KelvinKang (凱文)   2018-04-10 14:20:00
這我喜歡 嘻嘻
作者: EVADONG (心)   2018-04-10 14:21:00
不錯不錯~
作者: psee (mine?)   2018-04-10 14:22:00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作者: will3509111 (呆丸郎)   2018-04-10 14:26:00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4-10 14:35:00
推 都沒想過這些招數用在自己身上是否合理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8-04-10 14:36:00
教授表示要扣分囉 抄作業
作者: Doctorkowj (台北市長 柯文哲)   2018-04-10 14:42:00
自己先假設再叫別人證明最後假設不成立 假裝沒事or再假設一遍ㄎㄎㄎ
作者: yyy123456789 (yyy123456789)   2018-04-10 14:49:00
這我一定推
作者: sealcanada (二中龍神)   2018-04-10 14:56:00
Ok
作者: zyxx (321)   2018-04-10 15:03:00
很可以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8-04-10 15:22:00
我覺得可以XDD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8-04-10 15:37:00
讚喔
作者: kusowan (你感受一下)   2018-04-10 15:40:00
xdd
作者: donguazha   2018-04-10 15:44:00
有笑就推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8-04-10 15:44:00
XDDDDD
作者: DrizztMon   2018-04-10 15:48:00
XD
作者: yohsiatai (yohsiahsuan)   2018-04-10 15:56:00
我覺得很可以xDDD
作者: Boernice   2018-04-10 15:58:00
給你一個棒!
作者: frankshyu (frankshyu)   2018-04-10 16:12:00
Yoooo
作者: NTUCL ((>(′︶ ‵*)<))   2018-04-10 16:15:00
笑死,好中肯
作者: tomlee1130 (毛毛)   2018-04-10 16:20:00
XDDDDDDD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8-04-10 17:08:00
lol
作者: g1101104 (g1101104)   2018-04-10 17:41:00
支持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8-04-10 17:52:00
空白噓真的有夠可撥 XDD
作者: electronicyi (電子益)   2018-04-10 17:54:00
學真像 超過一百分
作者: newsboy3423 (送報生)   2018-04-10 17:56:00
那個空白噓帳號也不知道會不會正常推文
作者: sexycute (魯龍)   2018-04-10 18:10:00
那個空白噓有在其他不相關的文推過文呢~
作者: newsboy3423 (送報生)   2018-04-10 18:11:00
原來如此 XDD
作者: catleya   2018-04-10 18:18:00
超酸XDD
作者: victor5517 (CompileError)   2018-04-10 18:30:00
酸爆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18-04-10 19:05:00
高手!
作者: flew (aaa)   2018-04-10 19:31:00
100分
作者: s05handsome (hsl)   2018-04-10 20:34:00
幹這不推不行
作者: y598763 (alan)   2018-04-10 20:38:00
太合理了100分
作者: watermind (晴天)   2018-04-10 22:16:00
推 滿分
作者: zoru6 (牧羊少女)   2018-04-10 22:29:00
哈哈哈
作者: sinana ( )   2018-04-10 22:53:00
中肯要求幼稚園小學中學大學研究所同學都必須出來說明
作者: RABBITBITCH (瘋良)   2018-04-10 23:12:00
快證明一下國小到大學都沒抄襲過別人的功課啊
作者: beanseven (beanseven)   2018-04-10 23:25:00
XDDDDDD
作者: LaoEr (老二)   2018-04-10 23:53:00
十年後代表民進黨選議員又是一條好漢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8-04-11 00:50:00
XDDD
作者: AUGnebulaUGA (去氧腺嘌呤核苷酸三磷酸)   2018-04-11 00:54:00
XD
作者: beyondthee (inside)   2018-04-11 01:38:00
有夠專業 滑起來
作者: ejijojo (小羊羊)   2018-04-11 08:27:00
XDDD
作者: mrpolite (禮貌小生)   2018-04-11 08:36:00
專業突破盲腸!
作者: tpsy1362611 (臺大帝國聖皇璽帝)   2018-04-11 08:58:00
推一個
作者: seal46825 (Vanish)   2018-04-11 09:33:00
一堆覺青在亂搞!
作者: judge1226 (淡然宇靜)   2018-04-11 14:38:00
這酸度可以
作者: Ycosmos (cosmos)   2018-04-11 14:40:00
XDDD 好眼熟啊
作者: jonathan793 (pusheen cat)   2018-04-11 19:43:00
公然抄作業= =
作者: unsocial (無力感)   2018-04-11 21:51:00
這我早就想到了
作者: jimchu10   2018-04-12 02:47:00
作者: bebajeter123 (我沒有暱稱)   2018-04-12 09:55:00
哈哈哈邏輯十分正確XDD
作者: ffruecek   2018-04-12 10:58:00
XDDDD
作者: orthogonal (謙哥)   2018-04-12 14:02:00
中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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