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psspac (上鎖的房間)》之銘言:
: 明璁の逆襲
: 各位觀眾請給分
我給0.87分,不能再高了
曾的文章重點很明確,就是以下幾點:
1.李的送審文章跟博論有高達八成相似,顯然有重複投稿違反學術倫理的情形
2.之所以李會選那篇有問題的文章送審,曾只是曾經建議過李可以選那一篇,
並沒有利用系主任的權勢逼李送那一篇
而且從李的送審資料看不出那篇是博論的....再改寫?
所以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曾才會建議李以那篇各方面條件皆較佳的文章送審
3.送審資料送出去後沒辦法抽換,這是既有規定,不是社會系故意要搞李
4.李在台大期間有11年,曾從來沒擋過李提出升等申請,是李自己拖到2016年
還送一篇有問題的文章,結果最後自爆的
5.大學升等申請講究誠信,自己拿出來的東西有沒有違反學術倫理自己最清楚,
不要自己拿了有問題的東西出來,出事了就急著賴到別人頭上。
曾的文章最關鍵的就是一點:
那篇「Discoursing‘Japan’in Taiwanese Identity Politics」因為跟李的博論
有高達八成相似,所以在2016年的升等案中未獲通過。
來看看李怎麼回的.....
1.李回憶當初,當曾首次聽到李的那篇文章被質疑重複投稿時,曾表示難以置信,
認為李應該去申評會向委員表示清楚,以正清白
2.從外審委員的檢舉信中,可以佐證社科院當初有幫李背書那篇文章是有創新的,
絕對不是重複投稿
3.2016年,李最後一次的升等申請案中,有很多的程序瑕疵,是一次很有問題的審查
..............
針對最關鍵的問題:李是否有重複投稿?
李隻字未就是否有相似度高達八成的問題作回答,
只是不斷的拉別的東西來護航說文章有創新
但對社會系來說,似乎正是因為李隱瞞了重大資訊,讓社會系根本不知道李是重複投稿
才會在當時錯誤的對李的狀況進行護航
李這樣的回法,似乎很顯然的,並不否認那篇送審文章跟博論有高達八成相似......
那這學術倫理的違反,就已經昭然若揭了,那篇文章在形式上就不獲審查也很可以理解
李如果真的要爭執的話,那就直接把那篇文章跟博論作比對,不就可以證明自己清白?
李的信徒如果要護航的話,也可以把那篇文章跟博論比對一下,不就可以屌打眾酸民?
李案爭執的關鍵小到不行,就是那篇文章在形式上有無違反學術倫理,
是不是一篇可以送給委員進行實質審查的文章
不就這麼簡單?
至於李去爭執2016的程序有多不公.....
拜託,都11年了,他每年都能提升等啊,
這跟學生硬是拖到deadline當天才交報告,結果報告內容被老師認為不ok,被當掉
有什麼不一樣呢?明明有11年的時間可以交報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