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台大社會系曾嬿芬的聲明:回應李明璁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8-01-05 16:25:10
※ 引述《capsspac (上鎖的房間)》之銘言:
: 明璁の逆襲
: 各位觀眾請給分
我給0.87分,不能再高了
曾的文章重點很明確,就是以下幾點:
1.李的送審文章跟博論有高達八成相似,顯然有重複投稿違反學術倫理的情形
2.之所以李會選那篇有問題的文章送審,曾只是曾經建議過李可以選那一篇,
並沒有利用系主任的權勢逼李送那一篇
而且從李的送審資料看不出那篇是博論的....再改寫?
所以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曾才會建議李以那篇各方面條件皆較佳的文章送審
3.送審資料送出去後沒辦法抽換,這是既有規定,不是社會系故意要搞李
4.李在台大期間有11年,曾從來沒擋過李提出升等申請,是李自己拖到2016年
還送一篇有問題的文章,結果最後自爆的
5.大學升等申請講究誠信,自己拿出來的東西有沒有違反學術倫理自己最清楚,
不要自己拿了有問題的東西出來,出事了就急著賴到別人頭上。
曾的文章最關鍵的就是一點:
那篇「Discoursing‘Japan’in Taiwanese Identity Politics」因為跟李的博論
有高達八成相似,所以在2016年的升等案中未獲通過。
來看看李怎麼回的.....
1.李回憶當初,當曾首次聽到李的那篇文章被質疑重複投稿時,曾表示難以置信,
認為李應該去申評會向委員表示清楚,以正清白
2.從外審委員的檢舉信中,可以佐證社科院當初有幫李背書那篇文章是有創新的,
絕對不是重複投稿
3.2016年,李最後一次的升等申請案中,有很多的程序瑕疵,是一次很有問題的審查
..............
針對最關鍵的問題:李是否有重複投稿?
李隻字未就是否有相似度高達八成的問題作回答,
只是不斷的拉別的東西來護航說文章有創新
但對社會系來說,似乎正是因為李隱瞞了重大資訊,讓社會系根本不知道李是重複投稿
才會在當時錯誤的對李的狀況進行護航
李這樣的回法,似乎很顯然的,並不否認那篇送審文章跟博論有高達八成相似......
那這學術倫理的違反,就已經昭然若揭了,那篇文章在形式上就不獲審查也很可以理解
李如果真的要爭執的話,那就直接把那篇文章跟博論作比對,不就可以證明自己清白?
李的信徒如果要護航的話,也可以把那篇文章跟博論比對一下,不就可以屌打眾酸民?
李案爭執的關鍵小到不行,就是那篇文章在形式上有無違反學術倫理,
是不是一篇可以送給委員進行實質審查的文章
不就這麼簡單?
至於李去爭執2016的程序有多不公.....
拜託,都11年了,他每年都能提升等啊,
這跟學生硬是拖到deadline當天才交報告,結果報告內容被老師認為不ok,被當掉
有什麼不一樣呢?明明有11年的時間可以交報告啊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18-01-05 16:31:00
有時間搞學運
作者: MBFjkjk5566 (手紙拝啓)   2018-01-05 16:46:00
推整理
作者: perhdball (帥德)   2018-01-05 16:55:00
就是不夠格的教授,當講師就好了這麼愛教書的話
作者: Voegelin (星辰塔的沃格林女士)   2018-01-05 17:02:00
可以比照電競模式開超社學院的補習班啊,名利雙收或者考慮不收費,才能凸顯李師的清高與風雅。
作者: tomlee1130 (毛毛)   2018-01-05 17:07:00
猛的
作者: LK112 (LoserKing)   2018-01-05 17:07:00
先補血 紅衛兵會噓你
作者: OforU (待)   2018-01-05 17:26:00
幫補血 紅衛兵會覺得自己是被迫害
作者: gn00291010 (居恩)   2018-01-05 17:27:00
作者: brandneworld   2018-01-05 17:31:00
作者: erarotas (sato)   2018-01-05 17:56:00
誠為本
作者: sunhextfn (阿毛)   2018-01-05 18:28:00
作者: driftptt (Chrysanthemum)   2018-01-05 18:31:00
作者: Transfat (Transfat)   2018-01-05 18:38:00
合理
作者: ines1969 (ines)   2018-01-05 18:44:00
現在社會系不續聘的原因好像是違反學術誠信,而不是升等不過!?!?
作者: arhtur945 (AnthonyBennet)   2018-01-05 18:45:00
升等不是本來就沒過嗎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1-05 19:04:00
學位論文精煉再投期刊很正常,社會系視此為一稿多投?只是多數不同意拿學位論文找教職後再拿改寫的論文提升等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8-01-05 19:22:00
就因為違反學術倫理想一魚兩吃, 所以升等不過, 又因升等期限已到, 必須解聘...
作者: johnsnow   2018-01-05 19:26:00
推整理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8-01-05 19:26:00
學位論文讓你取得助理教授資格, 今天李又想冷飯熱炒把學位論文整理成論文升等副教授... 還隱匿不告訴系教評....結果外審時被外審委員抓到... 院直接撤銷... 這程序根本沒問題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8-01-05 19:47:00
幫推學位論文當升等論文科科
作者: chrisyang24 (克里斯多福)   2018-01-05 19:49:00
作者: alexuuu (joepower)   2018-01-05 20:11:00
A大先去看清楚申等規定吧...
作者: MichaelMao (毛毛)   2018-01-05 20:21:00
腦粉怎麼還不來噓
作者: DarkKnight08 (Bruce Wayne)   2018-01-05 20:23:00
哈哈哈Fb腦粉硬要扯到什麼台大濫權 然後在那邊自嗨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1-05 20:33:00
問題不是在升等著作與博士論文相關且未能證明有顯著創新?博士論文再投稿期刊通常不被視為一稿多投問題不知此案違反學術倫理所指為何?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8-01-05 20:39:00
博論投期刊OK 但博論不能拿來升等 某A是在護航啥?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8-01-05 20:41:00
教育部規定啊 升等代表作"非為學位論文之一部分"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1-05 20:44:00
護航?我可不認為有證明顯著創新
作者: Ischolar (happy new year)   2018-01-05 21:34:00
依李的說法,當初系評會已認定有創新,他在升等材料中也有說明,若李說法屬實,這沒有違反學術倫理之問題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8-01-05 21:38:00
我沒記錯的話 某篇文裡有提到系評會也發現了他代表作的問題 但是最後決定用「最寬鬆」標準送件所以被院評會打回票 沒人規定系院口徑要一致吧?
作者: mader5566 (馬德五六)   2018-01-05 21:50:00
腦粉崩潰
作者: eif (meaningless)   2018-01-05 21:57:00
社會系本想當好人讓他過 後來發現被陰了所以改判
作者: wulaw5566   2018-01-05 22:07:00
腦粉都不敢來這篇QQ
作者: wayne723 (阿冠)   2018-01-05 22:14:00
腦粉都在這篇
作者: charlesleaf (freeloop)   2018-01-05 22:44:00
博論改為期刊,本無問題,問題在相似度過高自我抄襲也是廣義的違反學術倫理程序問題和學術倫理問題不能混為一談系所可放行,但院評與外審標準更嚴,乃是學術要求代表著作與參考著作也是受審者選列,不能規避責任既是學者,理當要有更多的自律以及勇於承擔的肩膀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18-01-05 22:57:00
這不是違反學術倫理 這是對教育部升等法規的解釋有歧異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1-05 23:07:00
哪一行要求博論投期刊不能相似度過高?
作者: charlesleaf (freeloop)   2018-01-05 23:17:00
可以過高,可以重複,只是不通過的時候你真的沒話說所謂學術自律不是只有誠實說自己引用wiki而已你當然可以敬佩一位老師,但絕對不是無條件盲從只談法規問題,卻規避學術自律和創新的自我要求還有很多優秀人才在等,這樣難道不是一種權力的壓迫一味強調公平正義,卻用永遠用最寬鬆的標準要求自己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1-05 23:26:00
先搞清楚博論投稿跟拿什麼著作提升等是兩回事
作者: charlesleaf (freeloop)   2018-01-05 23:26:00
拿一篇十多年前的著作跟委員說:這是我的學術貢獻你的程序正義會不會太無限上綱了?沒人說不能這樣提,但不通過請自行負責系所有不准老師提升等?有不准老師送院審?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1-05 23:28:00
敬佩誰?別亂幻想了。只是覺得違反學術倫理的論點有誤
作者: charlesleaf (freeloop)   2018-01-05 23:29:00
前面已說:自我抄襲也是抄襲,沒有創新就是沒有創新十年來所使用的可是寶貴的台大學術資源這就是學術倫理,這就是學者應有的自律和自我要求按您這麼說,學校真的就不用進步了憑什麼領這麼多國家經費?憑什麼稱為研究型大學?十年的時間有多少其他人才在等待、在努力寬以律己,嚴以待人,這就是人我標準不一的公平正義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1-05 23:34:00
去了解博論投期刊是否有自我抄襲問題,別把這跟升等攪一起
作者: charlesleaf (freeloop)   2018-01-05 23:35:00
繼續用最低標準要求自己,無妨,那叫自甘墮落升等的人以及幫吆喝要升等的人應該自行瞭解這個問題不要永遠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多注意你耗費的成本
作者: watameki (猶罕)   2018-01-06 00:07:00
我只覺得針對曾師的聲明 李一直在避重就輕 閃躲爭點
作者: dennylu97 (Amao)   2018-01-06 01:19:00
a大應該是說拿修改的博論投期刊並沒有違反學術倫理,但是再拿這份著作當成代表作送審,因是博士論文一部分且未見顯著創新,所以升等沒過。「沒有顯著創新」才是李升等未過的主因。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8-01-06 01:23:00
沒有顯著創新 我猜是外審委員發現相同部分太多其實如果有做對照表 公開出來就沒話說啦
作者: dennylu97 (Amao)   2018-01-06 01:25:00
但我想知道怎麼定義自我抄襲?又修改過的博論投期刊,在學界很普遍嗎?照前面幾樓的說法,其他教授也是自我抄襲嗎?
作者: yccjy (生命很美因為你們)   2018-01-06 10:15:00
根據美國心理學會出版手冊對自我抄襲的定義,自我抄襲是指將過去發表過的研究重複發表(publish)。繳交到學校的論文屬於unpublished manuscript,所以改寫投稿期刊沒有自我抄襲的問題。裡的問題是樓上a大所言,拿論文改寫作為升等之用但改寫投稿本身應該是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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