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7-11-24 19:27:47※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5zWquU ]
作者: Livingston (李文斯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斥違法兼職說 彭文正向洪貞玲求償200萬遭
時間: Fri Nov 24 16:28:33 2017
自由
斥違法兼職說 彭文正向洪貞玲求償200萬遭駁回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知名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日前稱台大新聞所前所長、同時
是NCC委員的洪貞玲,涉嫌圖利自身以獲升等,反遭洪貞玲批評「違法兼職而離開台大的
名嘴」,彭自認名譽受損,對洪怒提刑事瀆職與加重誹謗罪告訴、民事求償200萬及登報
道歉,民事求償部分,台北地院民庭法官審理後,今天下午4時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刑事部分,尚在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全案起因於,彭文正公開指洪貞玲在103年提案升等時,欲透過決定教評會人選,圖利自
身升等成功,屬不法行為;洪貞玲不甘示弱,在個人臉書發文反指彭是「違法兼職而離開
台大的電視名嘴」,後挨告。
被告律師8月開庭時表示,洪相關言論顯然是對彭惡意誹謗所作的「自衛、自辯」回應,
屬善意發表行為,並質疑彭此一提告是為「惡整」當事人、「就算打不贏,也在所不惜」
,屬濫訴行為。
但原告律師歷次開庭均主張當事人名譽權受損應獲賠;而彭文正上個月24日親自現身時更
說,使用「違法」二字時須依據法律而非評論觀點,且就台大教授而言,更是名譽上最嚴
重傷害。至於整句話「因違法兼職而辭職」,他認為,被告是以「因果關係」羞辱原告。
彭也說,洪攻讀國內最高學府法律系,後再赴美取得賓州大學傳播學博士學位,返國後再
開設「新聞倫理法規」相關課程,該負之刑民事責任,均無所推託;此外,被告挨告後,
在民事庭既無和解意願也拒絕出庭答辯,甚至在答辯狀中再次狡稱「原告(指彭文正)自
知理虧而離職」,因而請求法官衡量後判決。
台北地院民庭法官審理後,今天下午4時判決彭文正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63675
作者:
QBey (Q貝)
2016-11-24 16:29:00法院認證
作者:
pneumo (超☆冒險蓋)
2016-11-24 16:29:00法院認證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6-11-24 16:30:00爽
作者:
ICRO (聖文大色胚)
2016-11-24 16:31:00如果是在高雄 可能就不是這個判決了
作者:
ekoj (夭竹)
2016-11-24 16:31:00還好還能上訴 要不然就被法院認證
作者:
joesai (joesai)
2016-11-24 16:31:00法院認證
作者:
Cybershit (BMI<18der肥宅)
2016-11-24 16:31:00哈哈柯文正哈哈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6-11-24 16:32:00如果他這種不算違法兼職 其他教授大概要暴動了
作者:
YouKnowMe (YouKnowMe)
2016-11-24 16:33:00爽啦
作者:
cxzqwer (我不當死士啦,ジョショ!)
2016-11-24 16:33:00法院認證的違法兼職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
都自己承認是因果關係了 是事實啊敍述一個事實 怎麼告別人加重毀謗啊
作者:
Leoreo 2016-11-24 16:35:00法院認證 UCCU
作者:
kc (跌 倒 了)
2016-11-24 16:36:00御用no犬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6-11-24 16:37:00全案仍可上訴 <- 還有等打
作者: j73596 ( ( ̄y▽ ̄)╭) 2016-11-24 16:38:00
奇怪 以前在這個板說彭文正違法兼職會跳出來護航那些人咧
作者: redtail0406 2016-11-24 16:39:00
法院認證耶
作者:
ANCEE (安西)
2016-11-24 16:40:00當初護航的真的頗呵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6-11-24 16:41:00法院認證
作者:
crazydj (萍水相逢~..~)
2016-11-24 16:41:00哈哈哈,你也有今天~
作者:
aqsss (5566得第一)
2016-11-24 16:42:00森7 做10集檢討柯P
作者: jinnij14456 (retard retard retard) 2016-11-24 17:24:00
法院認證
作者:
mk1689 (艾菲斯特)
2016-11-24 17:28:00柯先生XD
作者: wulaw5566 2016-11-24 17:29:00
法院認證
作者: chudly 2016-11-24 17:37:00
柯文正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6-11-24 17:40:00法院認證XDD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6-11-24 17:43:00大概又要喊法院是kmt開的了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6-11-24 17:48:00為何去美國生呀?
作者:
cama (Truth)
2016-11-24 17:49:00違法兼職的綜藝咖
作者:
hkop123 (hkop1)
2016-11-24 17:52:00柯文正....呵呵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6-11-24 17:59:00哇賽法院認證的名嘴ㄟ,要和民視談加薪了嗎
作者:
KeynesGG (Keynes)
2016-11-24 17:59:00違法美國人爸爸冥嘴
作者:
daniel229 (仔仔志)
2016-11-24 18:08:00噗
作者: vcyc (維克多) 2016-11-24 18:10:00
柯文正 河河
作者:
knnney (西瓜)
2016-11-24 18:13:00褲子褲子當初兼職還一堆人幫忙護航產學合作哩
作者: BG716 2016-11-24 18:35:00
彭文政是誰?? 我只知道柯文政
下禮拜來一集檢討台灣司法改革吧 啊我忘了司改會你家民進黨開的 罵不得啞巴吃黃連 好難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