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誰要求借場地給中國新歌聲?台大、文化局

作者: AllenHuang (∴'☆:∵★.\:)   2017-09-25 09:01:54
誰要求借場地給中國新歌聲? 台大、文化局各說各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03443
自由時報2017-09-24 22:13
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是文化局來函要求協助租借場地。(記者周彥妤攝)
〔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針對中國新歌聲租借台大田徑場作為場地使用,究竟是誰要求
租借,台大說是文化局來函要求協助租借場地;北市文化局則說是廠商幕婕塔自行向台大
申借,文化局並無插手,雙方各說各話,不見交集。
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是文化局來函要求協助租借場地,隨後經過台大校長同意,但
隨後面對現場提問台大並非文化局隸屬單位,何須受理此事,林又稱是體育處自己決定,
並坦誠行政流程草率,確有瑕疵。
林達德說,校方考量安全、秩序等問題,校長於下午3點30分指示以場地借用者身分要求
停止借用;至於租借過程確有行政瑕疵,校方表達歉意;林說,校方勢必會向廠商求償完
全修復田徑場,未來校方也將制定更周延的租借場地辦法,必定以教學優先,也會審慎處
理借用流程。
至於活動海報將校名寫成「台北市台灣大學」,林達德說,學校也憤憤不平,強調校名就
是「國立台灣大學」,不因任何因素改變。
據了解,籌備期間由北市文化局出面協調,租借台大田徑場舉辦活動,台大體育室也在田
徑場旁發放公告,表示為配合台北市政府文化局舉辦活動,田徑場將於9月19日起至9月25
日中午12點止,暫停開放。但此時間卻洽好撞上台大開學期間,導致學生開學第2週便面
臨苦無運動場地的窘境。
不過,文化局文創發展科長吳俊銘受訪卻說,場地是由協辦廠商幕婕塔於8月8日向台大申
借,9日校方同意,文化局9月1日同意協辦;吳說,文化局並未編列預算,亦無任何收益
,角色僅止於「行政協助」,如提供民眾索票管道、居中牽線欲登台演出的表演者,以及
監督廠商配合場地主管機關需求。
針對海報內容的「台北市台灣大學」,文化局主秘劉得堅表示,文化局只是協辦單位,並
無審查海報的權限,也不清楚細節,無法回應。
作者: chiachiafans (恰恰粉)   2017-09-25 09:06:00
繼續踢皮球 好棒棒
作者: ckuser (風建時代)   2017-09-25 09:09:00
誠心發問 文化局主秘說無審查權限 那科長為什麼說審查後把台北市拿掉?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17-09-25 09:39:00
直接幫忙改好了
作者: GaussQQ (亮)   2017-09-25 09:45:00
總之台北市被拿掉 代表有人改了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7-09-25 10:05:00
"無權"意思是就算最後對方不改,文化局也沒辦法強制對方改?
作者: ivstitia (MakiChanMyWife)   2017-09-25 10:10:00
公文全部公布啊
作者: mmax (adam)   2017-09-25 10:36:00
https://goo.gl/fZvh2m 文化局跟警察局的說明會 挺清楚明白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7-09-25 11:39:00
我覺得很有交集啊。文化局:我幫你(幕婕塔)問問看臺大,臺大同意後你自己去借。然後然後啊……「監督廠商配合場地主管機關需求」不就是要用來防止像破壞操場這種事情發生嗎?照吳先生說法,文化局確實有責任啊。如果是場地主管機關沒有提出這項「需求」,那就是該機關責任最大囉。不過,往來的公文全部拿出來看最快啦,兩邊都會備查。再說到是不是文化局隸屬單位,記者腦袋是在想什麼?不是隸屬單位,就不能發「函」來商量事情嗎?真要是隸屬,他們可以用令和呈來行文(此事應該還是用函)。問題完全不在「何須受理此事」,臺大當然可以(不)受理,問題出在臺大沒有盡到保護師生權益、保護學校財產的責任,文化局的監督也未周詳,廠商做事草率。鷹架我也扛過,拆到最小塊的時候雖然還是重,可是人扛得動。真的可以讓工人用扛的扛進草地。(不過選草地辦已然是一大失誤了。)
作者: mmax (adam)   2017-09-25 12:08:00
你可以先了解一下掛名層級的權利義務https://goo.gl/Wt4fXR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7-09-25 16:13:00
所以才說「按那位吳先生的說法」,他的說法像是要文化局去攬那個監督責任。我仔細看完了。義務:提供專業建議。所以「保護場地之法」應該是一個專業建議,沒提供的話算失職?義務:安維措施。安全維護可大可小,對草皮、跑道造成傷害進而造成運動的危險,這算是用高標準來評估「安全」,但安全應該也不僅止於「只要沒有10公分深的凹洞」這類。其他「義務」全部都用「得(ㄉㄜˊ)」而不是ㄉㄟˇ,就不評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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