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小弟和朋友訂了幾個新體的羽球場,
結果當天颱風來,新體暫停開放。
新體官方表示,可以用收據抵下次的使用(不能退費),
於是我們下次就用這張收據訂了場,
但是金額沒有當初的那麼多
(也就是說,當初可能訂了3個場地兩小時720,但這次我們只用了兩個場地480)
所以還剩下240元,新體就在訂場收據上面寫了剩下240元
最近小弟發現這張收據不見了(這是小弟自己的問題),
新體表示,如果沒有收據,就不能要求那240元。
小弟有點不解,新體完全沒有任何場地兌換的證明嗎?
已經收了錢,然後把風險轉移給學生,新體完全不用負責任
更何況,補習班或是醫院,針對收據不見這件事情,也都能簽切結書
但小弟今天去詢問得到的結果是,只要收據不見,新體就不管你那張收據還剩多少錢,
一毛都不會退給你(而且去問的時後態度還有點差)
另外,小弟應該有對那筆金額的請求權基礎,我擁有那筆金額的債權(法律系的朋友說的)
但新體完全不管這些東西,收據一不見,就是等於那筆錢拿不回來
不是說在意那240,而是從以前到現在不知道已經有多少人被這樣黑了
新體的行政方面真的都沒有問題嗎?
連學生訂了幾個場、用了幾個場 都要學生自己拿出證明
這樣是不是有點不合理?
想請教大家的意見,也想知道是不是還有人遇過這種情況?
寫校務建言有用嗎?
PS: 新體的阿姨人都很好,但今天去櫃台問的時候,櫃檯的行政態度真的都不是很好
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