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第玖節讀書會會長新聲明

作者: lalamu01 (拉拉木鈴藝)   2016-06-08 13:49:14
我認為這篇轉文標題有引戰意味
1.鄭同學用的是法律三的身份,並非第玖節讀書會會長,亦非學生會副會長。
2.文中特別強調請勿模糊焦點。
3.本標題刻意對人不對事。
基於以上三點,我要求原po修正標題,請勿模糊焦點並故意引戰
請你將標題正名為「lalamu所愛的台大生鄭Rachel罷免聲明」
並以賠償一顆橘子做為道歉。(你做為橘子王,我認為這個要求對你並不過分)
作者: MaxScherzer (公館碧玲)   2016-06-09 01:24:00
這是本尊,我知道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6-08 17:17:00
wwww
作者: sophia1993 (全形句點是完美的象徵。)   2016-06-08 16:55:00
同學你的報告呢
作者: akaiya (red)   2016-06-08 15:19:00
他不是分身只是本尊繳不出罰款 可憐
作者: NTUhydra (台大九頭蛇)   2016-06-08 15:01:00
不錯不錯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6-08 14:05:00
又不是鄭同學說他用法律三的身分 他就沒有別的身分了
作者: clairehsieh (manu20forwin)   2016-06-08 13:57:00
你這個渣樓下橘子王本尊出來發橘子
作者: dmcot (ali)   2016-06-08 13:55:00
橘子王……………
作者: maderfucker (馬德法可)   2016-06-08 13:53:00
上站六百多次只代表他這個分身養的很勤勞而已
作者: TxKxZeke (胡子)   2016-06-08 13:51:00
這帳號上站了六百多次是怎樣到底是不是反串阿
作者: usebbs (ptt)   2016-06-08 13:50:00
會長系列回文真的好煩......
作者: superpuppy (長興街梁朝偉)   2016-06-09 1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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