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在社科院長廊莫名被警衛趕走...

作者: takumixnobu (Mediterranean Homesick)   2016-05-17 18:56:00
※ 引述《rosun (羅桑)》之銘言:
: ※ 引述《takumixnobu (Mediterranean Homesick)》之銘言:
: : 就後門旁邊 社科院一樓 之前辦南風攝影展那邊
: : 是說畢業一陣子了
: : 回學校拿個東西順便經過看看
: : 跟人在附近有約就在那邊等
: : 因為身上有重物就放下 找個牆角靠著蹲在那等
: : 旁邊從教師休息室(?) 就有個人走過來
: : "請你馬上離開,這裡不准坐"
: : "為什麼?這邊沒人啊”
: : "這裡是學校門面,你有礙觀瞻”
: : ”哪一條校規或行政命令?”
: : ”我管你,我已經說請了”
: : ”那我可以站著吧”
: : "你到底走還是不走?"
: : “請問你是老師?”
: : (沈默)
: : "請不動,是要我叫校長還報...."
: : 這位不知道是工人還是教官都要捲起袖子了 哥覺得被威脅就離開了
: : 沒有礙著任何人 我跟那邊經過的人都一樣 沒有
: : 剛好也長髮背著吉他所以有礙觀瞻就是了 長得像流浪漢錯了ㄇ
: : 追求公平正義的社科院同學們可以告訴我
: : 校園裡還有哪些允許人自由移動的 不會大白天趕人的友善空間呢?
: 我回這篇文,並沒有討戰的意思
: 這位同學(還是要稱呼你校友?)
: 既然你都上來 PTT 這邊PO文
: 我只好來還原一下現場了
: 1.畢業一陣子了,回學校拿個東西順便經過看看
: 你昨天不是自稱臺大學生嗎?
: 而且還要拿出學生證來證明
: 為什麼 PO 上來這裡
: 你就瞬間變成畢業校友了?
您好,
我的確是畢業校友喔,這裡我並沒有誆誤版眾。
我想你可能誤解我意思了——我在教發中心下Mooc有兼職工作
剛忙完經過
各種身份證件、校友、留著的學生證
都在身上,支持我在這裡的立場。只是您好像不讓我說明。
: 2.因為身上有重物就放下 找個牆角靠著蹲在那等
: 你是直接靠著柱子坐在地上,不是牆角喔
: 旁邊一個袋子裡不知道裝什麼黑色的物體
: 另外還有一頂安全帽,還有一把吉他
: 其他的,我想我應該不需要再繼續詳細的說下去了吧?
抱歉,我的記性沒那麼好柱子還是牆這些細節我不會記得
袋子是Laney LG12電吉他音箱 不是炸彈
吉他Fender Blacktop Telecaster 無改(Tele迷站出來!)
安全帽拿來保護自己沒有傷害性
我很累 坐著滑手機 瞇眼
但離通道非常遠吧總不是擋在“大門”口啊?
: 3.請你馬上離開,這裡不准坐
: 天地良心
: 你說你在等人,我當時請你移動到三樓桌椅區坐著等
: 不要坐在大樓玻璃自動門的出入口前面
如上,不是出入口前面啊?????擋到人了?
擋在門口當路障的話 連我都想打自己吧....
「有礙觀瞻」
: 這是我第一次請你離開位置上所說的話
: 而且我很肯定我是非常的和顏悅色告知你,請你移動
: 第二次請你離開是在十分鐘之後
: 我第二次請你離開位置往三樓桌椅區移動
: 我承認這時我非常賭.....氣,所以口氣並不是太好
第一次我站起來 站著總可以了吧?
請問一下說和顏悅色一下又自承口氣不好是....?
: 但是我仍然是請你往三樓桌椅區去
: 並不是請你立刻離開這棟大樓
: 是你自己要離開大樓往室外移動
: 千萬不要講成是我硬逼著你非離開不可
: 這一點我一定要做澄清
: 事件發生時間是上午十點半到十一點左右
: 昨天來維修的廠商剛好也在現場全程目擊
: 歡迎你要求廠商來校作證、還你一個公道
廠商還其他什麼人我沒去注意
他們很辛苦ㄟ不要勞師動眾啦
: 4.叫校長來處理
: 這個問題的確有點可笑.......
: 這種事要叫校長?那校長不就跟保全人員沒兩樣囉
: 我是講請校警來請你離開,你聽成叫校長來請你離開?
: 所以,這個問題就不繼續討論了
這個我也覺得太好笑。
那是我聽錯了,抱歉。
所以請校警來就沒錯了,可以使用公權力強制驅離了。
: 5.捲袖子
: 不好意思啊
: 我穿昨天穿紅色短袖T恤
: 哪來的袖子可以捲?
: 說成這樣,是不是有誇大不實的嫌疑啊?
: 我這個人很NICE的,其中一定是有什麼誤會
這個我道歉收回喔,還要記別人穿的衣服款式真是很累。
如果誇飾了不是我要的。我要表達的是,
一個人要對其他人威脅,動作之前言語就察覺得到吧。
: 6.沒有礙著任何人 我跟那邊經過的人都一樣 沒有
: 我只想請問一句:每個經過社科院的人通通都跟你一樣坐在地上嗎?
: 如果有的話,那這樣你就真的沒有說錯,你跟所有經過的人都一樣
: 這一點,如果你有興趣回答的話,那就麻煩你回答一下囉...
一句:
所以坐在地上的犯的法是?
: 7.追求公平正義的社科院同學們可以告訴我
: 校園裡還有哪些允許人自由移動的 不會大白天趕人的友善空間呢?
: 按照你的邏輯,你想坐在哪裡就可以坐在哪裡
: 而且不論你想要坐在哪裡,都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你
: 建議你讀一下米勒的自由論
: 真正的自由,絕對不是你想怎樣,通通都可以的
「同志結婚的話,那人和動物也可以囉?」
按照你的邏輯,你不想要一個人坐在哪裡
而且不論那個人坐在哪裡,你都有權力阻止他
謝謝你:) 我會去讀
: 另外,你這篇文章後面試圖煽動同學
: :徵求勇者平常去坐 召喚校長~
: :記得跟我一樣找個柱子角落 不要妨礙行人動線和觀感喔
恩.....你這個說法太抬舉我了
我希望我有這麼大的影響力
: 正所謂:師出有名
: 你確定要這樣做,我真的也阻止不了你
: 不過,你要確定,你要做的這件事
: 後果是你能負得了責任的
正所謂:欲加之罪
如果我只是繼續坐著....滑我的手機或打盹,請問要負的責是?
(1)離外面馬路太遠來不及去扶老太太
(2)錯過和朋友的約,背信!
(3)可能因為這種雞毛蒜皮小事麻煩校警,對他很不好意思
(4)原來我在營區,有說可以坐著嗎?禁假
(5)帶著黑色音箱疑似爆裂物,依懲治叛亂條例可以預防性羈押
: 最後
: 我寫我負責
: 社科院 院辦 呂玉方幹事
: http://www.coss.ntu.edu.tw/zh_tw/AboutCOSS/office
呂教官,謝謝您!
B98109009 校友 楊同學
對版眾先抱歉,不喜歡意氣用事回這樣各說各話的文。丟出一些對校園公共空間的想法
&議題好了。和一些社會系&社科院同學接觸交換了想法,得知新社科院地理結構上存
在著一些權力衝突——像這樣空曠沒什麼人的水泥長廊空間,明明旁邊是教師休息室,
卻對學生不友善。院方一直有動作限縮學生在空間上的使用權利。
我相信資源分配不均的現在,校內還有很多同學"奢望"有自己的系館或公共坊間。別說
社科院這樣的地方很可惜,它在白天沒有設門禁逼逼, 那即使它不是像博雅一樓作為
休憩、交誼用途(對照教師聯誼室很諷刺啊), 既然都是在校園裡, 是不是至少它可以友善
點容得下腳痠的路人待個十分鐘, 而不必限制往來人的自由呢?
我想到一個故事:
家附近有個通往火車站的地下道是交通要徑.桃園人都知道吧. 小時候問爸爸說:
"那邊很多流浪漢,為什麼有時候在有時候又完全不見呢?”
我爸說:”因為政府覺得他們髒影響都市形象, 所以會趕走他們”
對照走廊上曾展出南風攝影展對人基本價值的關懷,還有社科院的正義形象,在這個空間
只是經過的人受到這樣的,呃,強制驅離嗎。
無論我的身份為何,我不需要去複述、誇飾當下的話語和細節。
因為那感覺就是被“威脅”,一種來自公權力的強制排除。我只是對這樣侵犯人身自由的
舉措感到荒謬與不可思議。最後,我沒有那麼大的力量要"煽動“同學隨地亂坐喔,只是
希望作為學生的大家多關心公眾事務, 自己的活動空間和移動自由, 自己救.
作者: protagoras (普羅達哥拉斯)   2016-05-18 03:39:00
純噓lunashining 校外人士為什麼不能坐在那?
作者: JamesBondDai (戴PP)   2016-05-18 11:22:00
幹事就是王道啦zzz
作者: Yue790614   2016-05-18 10:35:00
補血
作者: sppeterlee (Innocent Man)   2016-05-18 08:09:00
總之就是幹事權利很大?
作者: bestmoe (紅色雨衣小飛俠)   2016-05-19 01:08:00
某樓狂跳針ㄟ
作者: char1ie (Daylight's burning)   2016-05-18 13:56:00
順便推一下教官退出校園,什麼年代了還。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18 12:14:00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6-05-18 11:53:00
校園開放空間 總統府管制區 私人所有商辦大樓試論此三者的可類比性?加分題: 有沒有用鍵盤出社會的八卦?
作者: verdandy (無聊人)   2016-05-18 11:41:00
把校園開放空間跟管制區域類比,看來出了社會也沒比較好
作者: lunashining (asdfgh)   2016-05-18 11:33:00
這就是還沒出社會的屁孩們的思考ㄏㄏ你們先去總統府或是商辦大樓前面待待看再說吧ㄏㄏ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6-05-17 19:09:00
[一下說和顏悅色一下又自承口氣不好...]不就兩次態度不同
作者: lyviasun (:))   2016-05-17 19:33:00
純粹覺得你誇大捲袖子,話應該不太可能直接收回...
作者: NTUhydra (台大九頭蛇)   2016-05-17 19:40:00
作者: siscon (laisan)   2016-05-17 19:42:00
我一直以為畢業要繳回學生證 還是蓋核銷章就好?
作者: takumixnobu (Mediterranean Homesick)   2016-05-17 19:55:00
蓋章啊
作者: Lovinfo (Lovinfo)   2016-05-17 20:02:00
社科院超荒唐的 剛蓋好時還以為那間又大又漂亮的交誼廳是給學生用的= = 結果竟然旁邊那個小不拉雞的才是
作者: g81915 (听楓瀲雪)   2016-05-17 20:05:00
白海豚轉彎囉~
作者: jameseses (鶯歌阿宏)   2016-05-17 20:25:00
補血
作者: kiggiboy (永康伊森霍克:))   2016-05-17 20:28:00
補肛
作者: Nhm5 (Vielleicht)   2016-05-17 20:43:00
同樣用blacktop tele給推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6-05-17 20:54:00
捲袖子。嗯。
作者: lunashining (asdfgh)   2016-05-17 21:09:00
校友就是校外人士未看先猜就是之前第九節唱歌吵人那群XX之一
作者: shimamoto (夜行観覽車)   2016-05-17 21:13:00
推人身自由
作者: rex0707 (我就是我)   2016-05-17 21:16:00
樓樓上會不會腦補太嚴重了
作者: vcyc (維克多)   2016-05-17 21:50:00
推推
作者: lunashining (asdfgh)   2016-05-17 22:09:00
第玖節的不就是最喜歡滿嘴公權力又會唱歌嗎而且原po都27歲 畢業這麼多年還好意思把自己當學生嗎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6-05-17 22:25:00
他們還會辦營隊啊還會對質疑他們的人提告
作者: bravobee (大氣金城武)   2016-05-17 22:35:00
等等 所以又會唱歌又說公權力就是第玖節嗎?重點根本就不是那個吧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6-05-17 22:43:00
說真的若是我 才不會在這浪費時間筆戰或討拍我是建議直接投書蘋果最快(效果應該遠好於去學務處發難)蘋果對於所謂第一學府這種一舉一動總是很感興趣
作者: p123yt   2016-05-17 22:44:00
校外人士為什麼不能坐那!?不懂某些樓的邏輯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6-05-17 22:49:00
近一點是發函給學務處或社科院長(或系主任) 通常也有效果
作者: ethanjou0210 (台大木博士)   2016-05-18 01:46:00
luna大 不管是校外或校內人士 都沒有不能坐在地上的理由啊 如果要區分校內外人士就該設門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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