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11-2 陳昭如 法律史 期末考

作者: wsc891211 (我是一杯忘情水)   2023-06-22 21:52:04
課程名稱︰法律史
課程性質︰法律系大二必修
課程教師︰陳昭如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3/6/6
考試時限(分鐘):120min
試題 :
一、簡答題(40%):請由以下題目中任選四題回答,超出者以前四題計分。
(一)法庭作為歷史論辯場域的情況之一是原意主義的運用。請說明「原意主義」的意義
與相關爭辯。(10%)
(二)簡述「諸子繼承」制度在清帝國與日本帝國統治下台灣的意義。(10%)
(三)簡述從一田兩主到單一所有權的土地法律關係演變。(10%)
(四)簡述違警罰法的外表管制與當代管制外表法律的差異。(10%)
(五)比較治警 / 台灣議會事件與美麗島事件審判。(10%)
(六)從歷史縱向與在地–全球互動兩方面簡述廢死倡議的歷史。(10%)
二、申論題(60%):請由以下題目中任選兩題作答,超出者以前兩題計分。
(一)在日本殖民主義下的台灣,漢族與原住民族所遭受的法律不平等待遇有類似之處,
也有不同之點。請就憲法、民法、刑法、教育法四個法領域,選擇三個領域說明其法律不
平等待遇的類似與差異,並討論此歷史不平等的當代意義(30%)。
(二)轉型正義的議題之一是處理戒嚴時期的人權侵害。請分就「實體法」與「程序法」
兩方面具體說明當時人權侵害的樣貌,並評價解嚴後轉型正義處理司法不法的實踐。
(30%)
(三)家庭的法律史可以被認為是從性別不平等朝向性別平等邁進、逐漸消除過去壓迫的
歷史(命題A),也可以被認為是邁向平等與壓迫轉型並進、某些過去的性別壓迫透過轉
化而於當代延續的歷史(命題B)。請分別就「婚姻」與「親子關係」兩個面向,分別闡
述可支持命題A和命題B的例子,並討論你對命題A和命題B的看法。(30%)
註:請盡可能涵蓋清帝國、日本殖民帝國、戰後等不同歷史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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