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11-1 邵慶平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期末考

作者: beccaria0711 (寇莉)   2022-12-28 16:32:37
課程名稱︰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邵慶平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2年12月29日
考試時限(分鐘):100分鐘
試題 :
第一題
A公司為未公開發行,非閉鎖性之股份有限公司。
A公司有甲、乙、丙、丁、戊共5名董事,甲為董事長;另有己、庚共2名監察人。
A公司董事會於日前做成決議(下稱「日前董事會決議」):因看好國內不動產市場,將
投資大筆資金購置土地,並開始積極尋找投資標的。在此同時,甲因個人投資失利,急需
現金周轉,故希望以高於市場價格之高價,將其所有之土地一筆出售予A公司。
日前董事會決議後不久,甲私下與乙、丙、丁、戊各別溝通土地交易一事。乙、丙、丁、
戊知悉甲提議之價格並非合理,但為解決甲之財務困境,在溝通過程中,對此一土地交易
均未表示反對之意。
甲隨後聯繫己及庚,希望他們依循日前董事會決議,考慮購買甲之土地。庚因人在國外,
遂授權己處理。甲向己表示:「曾與董事們溝通,他們對此土地交易都沒有意見。」己評
估後認為此為A公司發展土地開發事業不可多得之機會,遂代表 A公司與甲簽訂土地買賣
契約。
庚回國後,發現此一土地交易價格對A公司甚為不利,遂表示強烈反對,並分別發文給A公
司、甲、己,主張此一土地交易對A公司不生效力,並請求提供與此一土地交易相關之一
切資料。
對於以下問題,請從正反不同面向,詳細分析討論:
1.此一土地交易對A 公司之效力。(20分)
2.甲、乙、丙、丁、戊、己是否達反其對A公司的受任人義務?庚能否代表 A 公司對甲、
乙、丙、丁、戊、己提起訴訟?(20分)
3. 庚向A 公司請求提供與此一土地交易相關之一切資料的法源(法理)基礎。A 公司能
否以事涉機密或其他理由,拒絕提供資料?(20分)
第二題
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中明文提及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之規定有三:公司法第175 條之1、
公司法第356條之9及企業併購法第 10條。就這三個條文對於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效力之
影響與關聯,下列兩件最高法院判決的見解似有不同。
針對下述判決要旨內容,若採取「支持最高法院 106 年度台上字第 2329 號民事判決,
反對最高法院109 年度台上字第2482號民事判決」之立場,你會提供如何之說理?請詳細
分析討論之。(20分)
1.最高法院 106 年度台上字第2329號民事判決:「當事人締結之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
除符合公司法第175條之1、第356條之9,或企業併購法第10 條規定,依法為有效外,倘
締約目的與上開各規定之立法意旨無悖,非以意圖操控公司之不正當手段為之,且不違背
公司治理原則及公序良俗者,尚不得遽認其契約為無效。」
2.最高法院109 年度台上宇第2482 號民事判決:「倘締約之當事人並非股東;或雖為股
東,但不符公司法第175 條之1、第356條之9,或企業併購法第10 條規定之立法意旨,而
訂立涉及董監席次、經理人選任等實質操控公司經營事項之協議,違反公司法第198條第1
項、第216條第1項有關董事、監察人選任之規定及同法第29條第1項所定董事會決議選任
經理人之權限,使公司內部缺乏足夠之制衡機制,剝奪董事會選任專業經理人之機會,影
響公司之經營方式,損及經濟效率之達成或公司利益者,自有害公司治理,且違反公序良
俗,該契約應解為無效。」
第三題
何謂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請(1)簡要說明之(本小題作答範圍限答題紙上5行)(2)分析
此一制度施行之利弊得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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