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7-2 吳從周 債編總論二

作者: daffodils (發現以前暱稱超蠢的)   2019-06-21 00:15:25
課程名稱︰ 債傯二
課程性質︰ 必修
課程教師︰ 吳從周
開課學院: 法
開課系所︰ 法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9/6/20
考試時限(分鐘): 120
試題 :
1.
承租人甲向出租人乙承租一房屋A,並有一員工丙(未成年)。今丙於A屋自殺
使A屋價格跌落一半,出租人乙是否可以依侵權行為向丙的法定代理人丁請求損
害賠償?
(50分)
2.甲公司為一運輸公司,雇用乙為貨車司機,某日派乙前往丙公司送貨,不料丙
將廢棄回收之等廢棄物堆於道路兩側,乙只好違規逆向停放一台堆高機。此時有
一未戴安全帽之丁,撞上堆高機,送院後,成為一植物人。

(1)丁之妻子向丙公司求償,丙抗辯丁成為植物人與丙行為沒有因果關係,
問,丙之抗辯有無理由?
(2) 丁之妻A,子B主張丁成為植物人,必須長期照顧,侵害他們的身份法益
向丙請求精神慰撫金,問其主張有無理由?
(50分)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將潘鳳✩)   2019-06-21 02:30:00
哇…居然背起來題目惹,雖然這次題目也蠻好記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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