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5-2 葉俊榮 環境法 期末考

作者: hcc1222 (麻辣燙鴨血)   2017-06-21 20:58:07
課程名稱︰環境法
課程性質︰法律系選修
課程教師︰葉俊榮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6年06月21日
考試時限(分鐘):18:30-20:10
試題 :
1.共100分,每題都必須作答
2.可參考法典、書籍、筆記,但不可交換意見
一、比較題(30分)
1.處理國際環境議題之「公約」v.s.「議定書」
2.憲法位階環境權v.s.法律位階環境權
3.「命令控制」v.s.「經濟誘因」
二、簡答題(30分)
當前環境影響評估的「否決權」究何所指?實際運作有何問題?有何改革方向?
三、創造性案例問(30分)
請以下列三個案例為代表類型,分析環境責任(損害賠償)的演變。
1.協和電廠造成竹子湖海芋長斑點
2.基力化工排放廢水造成土壤污染及鎘米
3.氣候異常強降雨造成小林村崩陷,百人死亡
四、心得題(10分)
本學期環境法的課程中,最有心得的一段論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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