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4-2 李茂生 刑法總則二 期中考

作者: audi0909 (莉控)   2016-04-06 13:51:35
課程名稱︰刑法總則二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李茂生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6/4/6
考試時限(分鐘):60分鐘
試題 :
◎ 考試時間:2016年04月06日(三)09:20~10:20,作答時間60分鐘。
◎ 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作答,不得使用鉛筆。
◎ 可以參閱不含判解與筆記的小六法,不得攜帶學習式六法、講義筆記進入考場。
  甲是就讀於天龍國知名學校「歪大」的研究生。一日,甲因為論文寫不出來,苦惱地
在校園裡散步,碰巧看到「歪大」知名校友跑跑姊安靜地坐在校園人行道旁邊。甲正高興
地要和跑跑姊打招呼,卻見到幾名「歪大」駐警、天龍國天龍分局的員警以及天龍國健康
服務中心的訪視員走上前來,認為跑跑姊精神狀況不佳,要帶她去醫院。跑跑姊雖然大聲
拒絕,警察卻還是強行將她固定在擔架上,準備依天龍國引以為傲的SOP將她強制送醫。
甲平常熟識跑跑姊,知道她雖然患有精神疾病,平日卻只是靜靜地待在校園裡看風景,從來不曾有傷害人的舉動,根本不符合精神衛生法強制送醫的相關要件。於是甲趕緊衝上前與
警察理論,雙方發生衝突。可惜甲勢單力薄、寡不敵眾,警方最後還是成功將跑跑姊強制
送醫。
  在這場騷動之中,水果新聞的記者乙正好因事來到「歪大」,看到機不可失便趕緊架
起攝影器材錄下珍貴的影像。一旁的警察丁看到乙在錄影,趕緊上前攔阻並告誡乙:「正
在執行公務,不可以拍攝。」乙心裡想「我有新聞自由我最大」便毫不理會,明知可能會
撞到丁卻依然扛著笨重的攝影器材往前方擠,在一片混亂之中,果然聽到一聲悶響,丁被
攝影器材打中額頭,當場頭破血流。乙取得獨家新聞畫面後便揚長而去,將事件完整地報
導了出來。
  經過乙的報導以後,天龍國舉國譁然。天龍國市長趕緊親上火線喊冤,說明其認為跑
跑姊「看起來太瘦了,很久沒有吃飯」才會用SOP來關懷跑跑姊,並譴責乙將感人的故事
寫得像強迫。戊是天龍國市長的忠實粉絲,平時就很討厭腦殘媒體搬弄是非,此時看到天
龍國市長的喊冤,更加生氣,便設計要給乙一個教訓。經過多方打聽,戊得知乙十分好色
,於是利用自己的美貌接近乙,殷勤向乙推銷自家公司的靈骨塔位,再三保證如果乙買了
靈骨塔位就與乙共度春宵。乙本來對靈骨塔位興致缺缺,覺得生前都買不起房子了,怎麼
會有心思去準備死後的房子。但乙垂涎戊的美色,即使明知價碼遠高於市價,還是爽快地
付錢購買了塔位。
一週後乙流著口水來到了和戊約好的旅館,等了一晚卻遲遲不見戊赴約,乙這才驚覺
上當受騙。由於心情實在太差,乙回家時壓根沒注意來往車輛,不幸出了車禍被送往醫院
。乙失血多,醫師庚判斷應立即輸血,否則就會有喪失性命之虞。沒想到正要輸血之際,
庚發現乙是虔誠的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在乙隨身攜帶的皮夾裡有一張「醫療永久委任書」
,上面大大寫著「不可輸血」,旁邊並簽著乙的名字。庚為人慈悲,不忍乙因為信仰而丟
掉性命,在幾經掙扎之下還是毅然決然進行輸血,拯救了乙的性命。
試問:如果你是法官,會如何評價乙(30%)、戊(30%)、庚(40%)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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