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4-1 吳英傑 民法債編總論二 期末考

作者: andrew0719 (Vladimir)   2016-01-12 17:10:06
課程名稱︰民法債編總論二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吳英傑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60112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試題 :
注意事項:考試時間為2小時。
僅可參閱一般小六法,禁止看手機、平板電腦,以及學習式法典。
一、甲出租X動產於乙。租賃關係終止後,乙拒不返還而繼續使用X動產。試
問:甲對乙得主張何種權利?(30分)
二、乙竊取甲之X動產(客觀價額10萬)之後,以12萬出售於丙。丙不知該竊
取事實,但對此卻有輕過失。試問:甲、乙、丙之法律關係為何?(35分)
三、甲寄託X動產於乙。乙擅自以8萬之價格出售X(客觀市價為10萬元)於
丙。丙雖不知乙擅自處分甲之X動產之事實,但對此卻有輕過失。甲發現乙擅
自出售時,該動產已上漲為12萬。試問:甲、乙、丙之法律關係為何?(35
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