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21 陳洸岳 民法債編總論(二)期中考

作者: onionfish (小鼻子小眼睛)   2014-04-17 20:35:06
課程名稱:民法債編總論
課程性質:群修
開課教師:陳洸岳副教授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3/11
考試時限(Mins):120mins
附註:得參閱小六法。
試題本文:
一、甲週刊報導乙食品公司生產之食品摻雜不純正物質造成一般消費者恐慌,丙消保團體
依報導所載,不滿乙公司之不正行為,發起拒買運動。乙公司據理力爭並由公正第三人抽
檢甲週刊報導之食品後,發現甲之報導不實。乙公司因該報導,損失300萬元之銷售利益。
(一) 乙得對甲為如何之主張,請求賠償損害?(8%)
(二) 乙得否對甲請求非財產上損害?(8%)
(三) 乙有無得對丙請求賠償其所受損害之依據?(9%)
二、
甲、乙至Z速食店點餐,二人點選A餐付款後改變主意,要求櫃臺店員改為B餐,店員對甲、
乙表示已無法更改,甲、乙乃表示要取消點餐要求退款,店員又表示點餐後即無法取消。
甲、乙不滿店員的回答,在店內大聲咆哮時,在廚房內工作之丙、丁聽聞甲、乙的咆哮聲
後跑至櫃臺與甲、乙理論。丙、丁於爭執中以「國罵」辱罵甲、乙,眼看幾乎就將上演全
武行時,店長戊即刻出面勸阻,退款予甲、乙。甲、乙離開後仍忿忿不平難消受「國罵」
侮辱之氣。
(一)甲、乙得依何根據請求何人賠償因所受之氣所造成之精神上的痛苦?(18%)
(二)本案例中,加害人有無得主張減輕責任的辦法?(7%)
三、
甲於路邊停車後,為確認有無其他車輛接近,遽然打開車門,造成騎乘機車之乙撞及車門
而跌倒在地。因事出突然,乙倒地後尚未及起身時,又遭依速限行駛卻仍來不急煞車之由
丙駕駛的後車撞擊而死亡。
(一)就乙之死亡,甲、丙應如何負賠償責任?(15%)
(二)丙有無得主張減輕或免責之依據?(10%)
四、
甲至乙百貨公司購物,於搭乘電扶梯時因衣物遭夾住而無法動彈,經其他顧客機警關閉電
源而未生進一步之損害。
(一)就衣物之損害,甲得依何根據向何人請求賠償?(15%)
(二)如甲被毀損之衣物為其已亡故之母親手縫製,對甲有特殊之紀念價值。甲得否因衣
物毀損所受精神上痛苦,請求加害人賠償慰撫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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