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21 吳秀明 經濟法 期末考

作者: swwf0909 (snowwolf.whitefox)   2014-01-13 18:45:13
課程名稱:經濟法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範圍:公平交易法
開課教師:吳秀明
開課學院:法學院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4/1/13
考試時限(Mins):110
附註:
可參考公平交易法、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條文,不能參考處理辦法
試題本文:
一、公平交易法第24條為該法之概括條款,適用時應遵守所謂「補充原則」,
  並應以「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為違法構成要件。請問
  1.此二原則和要件之意義、重要性、適用方法為何?
  2.請各舉一例說明如何適用。
(30分)
二、1.請問何謂公平交易法上所謂之「相關市場」(relevant market)?(10分)
  2.為何要界定相關市場?其重要性為何?(10分)
  3.如何劃定「相關產品市場」?(10分)
  4.如何界定「相關地理市場」?(10分)
三、台灣高鐵公司因投資某家銀行,而規定乘客如使用該銀行發行之信用卡購票可享優惠
  (諸如座位升等或折扣),使用其它銀行發行之信用卡則無此優惠,請問此一行為在
  公平交易法上評價如何。
  類似優待特定銀行發行信用卡之情形,在交易上並不罕見,例如某大型量販店僅接受
  某特定信用卡持有者可刷卡付帳,其餘購買者皆須支付現金等,其在公平交易法上之
  處斷是否相同?(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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