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範圍:憲法學釋論 人權部分、中英文閱讀教材
開課教師:韋洪武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
開課系級:政治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101/11/9
考試時限(Mins):120分鐘
附註:申論題開書考試、名詞解釋不可開書
試題本文:
申論題(每題20分)
一、某甲因擔任幫派殺手連續殺人而被判死刑定讞,即將於明天執行槍決。其母在審判
期間嚴重中風,已經腦死兩年,經某甲之妻(唯一家屬)同意,即將於明天拔管安樂死。其
妻因經濟考量決定中止六個月的懷孕,明天墮胎。
您可否就此事件,發展出符合公平正義的政府保障生存權原則,作為決定可否、以及
在何種條件下剝奪生命的原則。
二、您是否贊成歷史補償論?您是否同意為保護弱勢者,應該立法懲罰仇恨性言論?請說明
立場與理由。究竟社會應如何對待弱勢者,才符合其人權的要求?
三、社會應該承擔教育囚犯、救濟貧困、提供醫療等責任到何種程度?請分別詳述您的理
論依據。
名詞解釋(每題5分)
1. 救生船倫理學
2. Conscientious objector
3. Form of state
4. 空白授權
5. 比例原則
6. 人權的無限制保留
7. 特別權力關係
8. Plea barg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