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選秀權制度的個人看法

作者: LillardTime (Tell me what time it is)   2022-10-28 11:14:40
說真的實在不知道今年怎麼又一堆人冒出來討論這個
76人的process都過去多久了 有拿到一冠嗎
Duncan之所以為Duncan 就是因為NBA好幾年的歷史裡也只出過這麼一個
當年Simmons, Zion不也被捧在神壇上嗎
不是說斑馬不強 只是被大家過度放大了
回到問題本身 該如何防止擺爛
現有的討論全部都有一個大問題 那就是:方案本身會限制爛隊的補強
這很直接 但最大的問題就是很多留言提到的:真爛隊無法改善體質
那麼要怎麼在不影響補強空間的前提下去改善球隊呢?
其實很簡單 把懲罰設在補強以外的地方就好 以下提供兩個想法:
1. 轉播金收入重分配
NBA的轉播金會分紅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而轉播金確實也與球隊的強度掛勾
因此 聯盟可以設定一個門檻 只要球隊勝率低於一定程度
那麼轉播金的分紅就會遭到重新分配而減少
甚至可以比照豪華稅制 採取累進懲罰(多出來的錢 可以拿來獎勵戰績好的球隊)
NBA畢竟是在商言商的聯盟 老闆一直虧錢的話 勢必會要求球隊作出改善
而強隊也不會因為賺比較多錢而更能補強 因為聯盟還有豪華稅這個天花板
(當然也是有勇士這種不要命的花錢法 但那是另一個議題了...)
透過這樣的模式 不去限縮補強的空間 但卻也能迫使球隊對自己的戰績做出改善
2. 聯盟介入改善
相較於第一種 這是更極端的手法了
由聯盟立下規章 以改善NBA收益為理由 直接介入萬年爛隊 對其進行球隊體質改善
介入程度可大可小 更換教練/更換管理層/管理自由市場簽約
甚至更誇張一點 直接進行球員異動(也就是直接交易or裁掉不適任球員)
在後續的幾年裡 球隊必須定期向官方提出改善報告及下一步方案等等
不過這個更偏向是最終手段 也就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但也可以變成一個嚇阻傾向的規章
例如 將規章訂為只有「連續三年倒數前三名」的球隊 官方才會啟動此項措施
那麼就會警告那些爛隊 必須以三年為一個時期 進行體質改善 像是這樣
以上兩個想法 其實也只是我吃早餐時想到的
一定還有很多漏洞可以被改善
我只是想表達 在不動到選秀權aka補強空間的前提之下
其實還有很多的方法 能夠給那些爛隊一個警惕的效果
不要把歪腦筋動在選秀權上的話 聯盟還是有很多手段的 就看阿銀要怎麼做了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2-10-28 12:21:00
懲罰轉播金不太好 我覺得可以限制只有附加賽以上的球隊可以分到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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