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當角色球員並不丟臉 林書豪值得擁有更多

作者: lesnaree2 ( )   2016-03-31 12:12:08
http://udn.com/news/story/7489/1599468
文/費恩斯
美國媒體yahoo! 專欄作家戴凡恩(Dan Devine)日前撰文,替自己曾定調林書豪(Jerem
y Lin)是「角色球員」喊屈,在林書豪帶領黃蜂隊大逆轉強權馬刺隊之後,戴凡恩仍說
,林書豪的飆分不是場場都有,這就是角色球員,「在一哥沒手感的時候給予幫助,並不
丟臉。」
確實,角色球員有他的價值,畢竟籃球場上同時5個人,總不可能人人都要當球星。但即
便當一名角色球員不必覺得帶有貶意,林書豪仍舊「不只只有角色球員的價值」,他在馬
刺一戰詮釋的很清楚,「他值得擁有控球權」。
出戰馬刺又掀起「林來瘋」之前,林書豪在黃蜂隊之所以逐漸被邊緣化,很大的原因是因
為「控衛」的原因。林書豪是個必須一球在手才能發揮其最大效用(尤以擋拆戰術和切入
破壞為最),他跟「CP3」保羅(Chris Paul)一樣,沒有球權,等於宣判死刑。需要一
球在手不代表「黏球」這樣負面的字眼,純粹是打法問題罷了。
可惜的是,林書豪的生涯想要卡一個「控衛」名額卻一直不順遂;在尼克隊打出「林來瘋
」時期,好不容易短暫鎮住安東尼(Carmelo Anthony),用實力拿到了先發控衛的入場
門票,但季後賽卻受傷無緣上場,主導權很快又被安東尼收回。
到了火箭隊,有哈登(James Harden)坐鎮「一哥」位置,林書豪在場上很多時候都是在
折返跑,沒有接觸到太多球權,更遑論更哈登競爭主導球流動的角色。來到湖人隊更慘,
不是誰要跟林書豪競爭,而是總教練史考特(Byron Scott)蓄意擺爛,不但造成整隊風
氣錯亂,林書豪上場的機會更是被縮減到最低,黃金時期就這樣隨風而逝。很多人喜歡提
及在尼克時期,林書豪和安東尼傳聞中不和的故事,但我卻覺得,林書豪生涯有很多空白
,其實最大的兇手是史考特。
在來到黃蜂之前,林書豪真正有完整占據先發控衛的機會就是在火箭的初期,隨後就失去
了控球權。看這幾隊的名單不難看出,林書豪表面上競爭的是控衛的資格(抑或場上球權
主控者),但背後象徵的意義,卻是要和大球星競爭當「一哥」。
尼克、火箭、湖人都是有巨星在列的球隊,湖人雖然布萊恩(Kobe Bryant)經常受傷,
但他對史考特仍有巨大影響力,林書豪如果需要一球在手,便得成為球隊中的第一領袖。
可惜從日前林書豪透露的「至今仍被球場警衛攔住,不讓他進入球場」故事便可得知,亞
裔球員受到的歧視仍然嚴重,這也是他無法全然用實力去爭取當Leader的關鍵因素。
所以當他來到黃蜂時,我非常的替他開心,第一,黃蜂今年沒有太大咖的「巨星」,想競
爭球權,簡單的多;第二,黃蜂教練克里佛(Steve Clifford)在熱身賽時的發言,不難
體會他對每個球員都用心觀察,機本上不可能出現像史考特一樣浪費球員生涯的詭異調度

可惜時不我予,華克(Kemba Walker)卻大殺四方,讓從替補出發的林書豪,始終卡不上
先發位置。林書豪並非只能當角色球員,而是欠缺了絕佳機運,也因此從落後23分之多,
到逆轉馬刺的狂飆演出,令人替他真心拍手叫好,那是他繳出的唯一證據。
這一仗,並不像yahoo!專欄作家戴凡恩說的,定調他是「偶爾爆發」的角色球員,而是證
明了不給林書豪一球在手,只會浪費他駕馭擋拆的實力。林書豪需要的是機會,絕非「認
命」居為角色球員。
角色球員不丟臉沒錯,但林書豪也沒必要以此自我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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