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籃球之神, 生日快樂!! 有關MJ的7大事件

作者: Tosca (hi)   2016-02-18 15:45:00
: 7.) NBA期間的薪資
: MJ在NBA15年期間, 僅有2年是聯盟最高薪資的球員.
: 但是他光靠一堆代言就賺飽了. Jordan Brand每年至少讓他6千萬袋袋平安.
: 2010年買下山貓的增值更不在話下.
: 短評或心得:
8.曾經來台灣停留23小時 球迷見面會活動快閃"90秒"!
當時佔據全台新聞好幾天
搞到檢察官都出面要調查XD
喬丹快閃 檢主動蒐證
球迷權益受損 律師:很難構成詐欺罪
2004年05月25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40525/957958/
不過很奇怪
儘管如此 喬丹在台灣人的心中 似乎沒有LBJ來的黑
然後從喬丹以後 再也沒有任何NBA大牌來台灣是快閃的
不管事kobe還是姆斯
喬丹真的是神 只有他可以這樣快閃
畢竟他是神耶 哪能讓一般人見超過兩分鐘
90秒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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