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本人在永和WorldGYM 消費爭議始末

作者: adohahaha (寶)   2019-03-07 02:35:07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ST0RGt_ ]
作者: adohahaha (寶)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本人在永和WorldGYM 消費爭議始末
時間: Mon Feb 25 23:16:29 2019
昨天到今天的處理進度
昨日前往永和world gym 處理退費與他人合約轉至
我名下的事情。在場有現任經理James,前任經理
鄭凱倫(英文名Yes),與客服經理Max(如有聽
錯,請見諒)。協調的過程分為兩部份,並經過
三方同意協調過程錄音:
1.退款:對方希望將退款的20%部份轉為課程給我
,沒合約的99936會全額退費。其中有筆30000元
的專案課程保留。這部份當下達成協議。
2.他人合約轉至我名下的問題,Yes一開始解釋為人
為疏失,後來談及不管是人為疏失與否,對於會員
無法自行查詢合約內容與剩餘課堂數的部份對消費
者並無保障,像我此次的狀況,假設為人為疏失,
至少要告知會員本人,不然合約被動了都不清楚。
此點Yes問到今日不管人為疏失與否,我的訴求為
何?本人告知以捐款5萬元給慈善機構的方式處
理,WorldGYM 也答應了此訴求。並約定2/25下
午四點於永和店將後續手續辦完:退費、20%轉
課程、對方捐款、刪除所有文章、簽和解書。
但是2/24晚上我查明「可能」他人課程轉至我名下
的原因,並在mobile01 接到三立記者的私訊,想
要了解中間所有過程。
2/25號協調時,本人一開始直接說明我查到「可
能」別人的課轉至我名下的原因為:因為我一開始
在11月初的時候,就買了共144堂課,升級成所謂
的VIP,因此在談課程價錢時,可用較低的金額購
入課程。但某名會員(有告知對方實際姓名),因
為一直砍價,但1088的價格在改名會員身上無法
成立合約。因此掛在我名下,而該單的教練名稱中
有先前將我的課程轉讓出去的Raymon ,及「當時
不認識的教練,所以我認為「假設此事為真的
話」,就可能涉及到法律相關問題。當下Yes並未
做出任何回應,與客服經理Max一同離去,要與公
司內部討論。我留下與James處理退費問題,照之
前所協調的,退費但20%轉課程。在他們處理的過
程中,我信任的教練Mango幫我上了一堂課(用的
是沒退費的專案課程):筋膜放鬆。並在課程結束
後,與James簽完所有的折讓單後,就退費的問題
達成和解,James:告知公司要求20%的部份不轉
課程,而因為此件別人的課程轉至我名下的過失,
要當時的經理Yes處理,由Yes匯款至20%的扣除款
項,於3/10前匯到本人的戶頭。而當下有張協議書
是關於退款及撤案消保會的部份,本人拒簽,因為
裡面提及到三天內須刪除在ptt與mobile01 的文
章。拒簽的理由為:當初向消保會申訴的部份為
全額退款及說明別人課程為何轉到我名下,今日
所達成的協議只有全額退款,對於轉課的部份,
WorldGYM 還是未給清楚交代,另外向消保會申訴
是兩件case綁成一件案申訴,因此全額退款的部份
「暫時」解決(會用暫時是因為還未收到20%的退
款),但是轉課的部份還未給個明確交代,因此不
撤案。
離去前,James說明會將積極改造永和店。另外要
澄清的是,James當初是希望我幫他的忙,一個月
退一張單,並非要求我一個月退一張單。
以上是目前的進度,等待之後WorldGYM 說明轉課
爭議的部份。
補充說明:
1.此文章雖然為本人所發,但是任何人備
份及發布非本人的行為,與本人一概毫無關係。
2.mobile01也會同時發布相同文章,說明目前處理
進度。
3.非到必要時本人不接受任何採訪及回應任何文
章。
4.此點很重要,因為就事論事,並非所有教練都有
此行為,還是有用心在教在服務的教練,這也是本
事件中一直所提及的。
作者: PandaSir (貓熊長官)   2018-02-25 23:16:00
你可以編輯
作者: tigerbt (tigerbt)   2018-02-25 23:16:00
先卡位
作者: TPDC (Anxuan)   2018-02-25 23:18:00
民法實習課加油哦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8-02-25 23:18:00
你要考律師嗎?這不是律師國考的前哨戰?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8-02-25 23:18:00
直接去行政院消保會線上申訴就好了.哪要談那麼久
作者: jinkela1 (無敵金珂垃)   2018-02-25 23:18:00
還敢吃萵苣哦? 來成吉思汗啦
作者: taker627 (你馬英九嗎?)   2018-02-25 23:21:00
去健身還能學到法律知識呢
作者: alex0203cool (Alex)   2018-02-25 23:22:00
萵苣民法速成班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2-25 23:22:00
法律實戰課程 真便宜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18-02-25 23:32:00
作者: BabySatan (人間は敵!=﹏=+)   2018-02-26 00:48:00
一個月退一張單,並非要求我一個月退一張單 <= 一樣吧?
作者: ac411 (阿敏)   2018-02-26 16:14:00
你應該堅持立即全退 否則拖那麼長時間 萬一他又離職 很麻不懂為何要保留20%的教練課
作者: applerunning (A-ROD)   2018-03-06 11:00:00
他請你幫他忙跟要求差在哪?
作者: henry5405 (Tokyohot)   2019-03-07 06:37:00
是要轉幾篇
作者: kobelakers (❺❺❻❻摳鼻淚可斯)   2019-03-07 08:24:00
作者: Romeo5566 (羅密歐)   2019-03-07 09:13:00
幾歲了 這樣也出事情
作者: PoloHuang (黃保羅)   2019-03-08 07:59:00
可憐 自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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