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館長fb

作者: TFBF (清大張志豪)   2016-09-15 20:41:54
[內文]
無知不要緊重點是無知還裝大師
生酮王的概念????看看裡面的身材不是胖就是瘦
健身沒你想的那麼膚淺滿嘴生酮生酮生酮
我不知道救了多少人教了多少人去問問選手誰跟你生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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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
作者: zeelay (DreamMaker)   2016-09-15 20:49:00
樓下生酮C
作者: doorood1116 (天晴色等煙雨)   2016-09-15 20:49:00
在下桐生一馬
作者: livability (livability)   2016-09-15 20:54:00
我不是,電梯向下
作者: Cyclo (Cyclo)   2016-09-15 20:55:00
完全同意不懂不要裝懂這點 寧願承認自己不懂 轉介給真的
作者: Endranoe (Endranoe)   2016-09-15 20:55:00
電梯繼續往下
作者: ck1158 (小鹹)   2016-09-15 20:56:00
今日任務 召喚生酮C(0/1)
作者: sb8888 (V5)   2016-09-15 20:57:00
館長op
作者: sammoon (sam)   2016-09-15 21:00:00
又要開戰了?
作者: IcoolIam (漂泊小船)   2016-09-15 21:01:00
講什麼?
作者: Xx689xX (陸八玖)   2016-09-15 21:02:00
不要說啦 給他們全身壞光光再看他們哭哭那個87c整天在害人啊 生酮夥伴快點互相打氣>”<
作者: curtismaniac (CTSC)   2016-09-15 21:09:00
同意不懂不要裝懂 版上有厲害的也要亂來的 我自己沒嘗試過(太麻煩了) 但我相信生酮能對減脂有很大的幫助 我記得版主跟版上很多大咖做都很有成效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5 21:10:00
升酮C東巴心ZZZ
作者: Xx689xX (陸八玖)   2016-09-15 21:12:00
招喚史粉:館長又不是醫生,沒有論文佐證,誰信
作者: simonfz   2016-09-15 21:19:00
使用祭品:新手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9-15 21:24:00
生酮的重點本來就不是增肌呀...好像有什麼誤會
作者: GLBM (.)(.)   2016-09-15 21:25:00
肌肉版 不是比賽選手在推生酮 我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9-15 21:29:00
生酮是減脂用 不是長肌肉用呀
作者: hermes20372 (ROSE31)   2016-09-15 21:31:00
哈哈哈哈哈自從我說他東巴他從此變新人殺手東巴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5 21:37:00
感謝樓上大德
作者: FlynnZhang (●—●)   2016-09-15 21:37:00
看到生酮王就笑了XDD
作者: sammoon (sam)   2016-09-15 21:38:00
館長也很發囉ptt
作者: piggywoody (愛的豬大哥)   2016-09-15 21:40:00
館長帳號是什麼啊XD
作者: henry5405 (Tokyohot)   2016-09-15 21:41:00
樓下東巴酮C http://i.imgur.com/ifl9LpG.jpg但通常這種文 東巴都不敢出來 好幾次了
作者: andy01282003 (豆馬)   2016-09-15 22:29:00
樓下生酮c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2:31:00
館長生酮這次有盲點就算了,剛才又揚言要吉就超瞎的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09-15 22:36:00
林灰又扯別的主題了 高潮囉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2:36:00
館長的法務真的該換人了,超級不專業的還說造謠者後來被帶去派出所,根本無法告的事情會被帶去派出所?去幹嘛?吃便當還是掃廁所?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09-15 22:40:00
林灰國考大師 法律這麼強 不去當一下法務 可惜~
作者: GLBM (.)(.)   2016-09-15 22:41:00
lin應該去考法律系才對 只考國考太大材小用了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2:43:00
館粉不服氣就找個私底下講人壞話被判刑的案子出來瞧瞧嘛
作者: raywang0204 (CoolCoolICE)   2016-09-15 22:45:00
你去造謠看看就知道會不會被告
作者: sb8888 (V5)   2016-09-15 22:45:00
私底下沒事公開造謠有事阿這不是很簡單明白嗎@@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2:48:00
人家造謠是私訊館長,不是公開講的,去告告看嘛,看檢察官會回你什麼,不懂就去查法條,GOOGLE不用錢啦
作者: mars0803 (Jimmy)   2016-09-15 22:50:00
造謠不能告我也是笑了
作者: hermes20372 (ROSE31)   2016-09-15 22:50:00
好奇館長的法務要打拳擊嗎:D
作者: kangan987 (Jon.Snow)   2016-09-15 22:51:00
不是公開講就不是造謠? 亂講話想害人被開除 不要告?你法律系?
作者: James102211 (James102211)   2016-09-15 22:51:00
某樓好煩 zzzzz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2:54:00
我沒說不要告啊,我贊成館長去告,看會是什麼結果嘛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15 22:55:00
法律系能幹嘛 應該問 你司法高考及格?
作者: GLBM (.)(.)   2016-09-15 22:56:00
大法官林灰釋憲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15 22:56:00
你司法特考及格?哈哈要說生酮版 我還覺得比較像館長版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2:59:00
扯一堆有的沒的,結果沒一個人敢正面回應我的論點,館粉就只有這點能耐?沒本事找判例打我臉就閉嘴,自己是法盲暴民自己曉得就好,不用上來講給全世界知道
作者: GLBM (.)(.)   2016-09-15 23:00:00
台灣健身界三大柱 阿黃文 館長 和李休董
作者: Sirctal (母豬母豬 夜裡哭哭)   2016-09-15 23:00:00
怎麼樓又歪掉了... 大家就開心吃烤肉不好嗎??
作者: hermes20372 (ROSE31)   2016-09-15 23:00:00
樓上你把壺鈴王放哪了:(
作者: Sirctal (母豬母豬 夜裡哭哭)   2016-09-15 23:01:00
黃阿文應該很低調吧 沒什麼粉 怎麼也中槍??
作者: GLBM (.)(.)   2016-09-15 23:01:00
健身版三大柱 生酮c 壺鈴c 館黑L
作者: hermes20372 (ROSE31)   2016-09-15 23:02:00
\ YA /
作者: raywang0204 (CoolCoolICE)   2016-09-15 23:03:00
樓上把館黑M忘了,這樣不尊重啦
作者: n790321 (icon)   2016-09-15 23:04:00
館黑又來了 真的每篇有館長就噓 到底有啥問題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04:00
館長告靠北健身界我很贊成,至少符合法定要件,怎麼判是
作者: n790321 (icon)   2016-09-15 23:08:00
這更好笑了 都黑成這樣整天噓 還去買預售幹嘛 ??????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11:00
我覺得他健身房好啊,所以我願意花錢支持他的生意,這跟館長直播上胡扯是兩回事,你媽沒教你『就事論事』這四個字怎麼寫嗎?
作者: solumate (..)   2016-09-15 23:12:00
私訊造謠違反啊 有點法律常識吧......違法
作者: n790321 (icon)   2016-09-15 23:13:00
講話就好好說啦 不用扯到我媽怎樣希望你進三重館的時候 直接找館長 不要在這打鍵盤就事論事可以啊 阿你都去加健身房了 直接找本人不是最快
作者: solumate (..)   2016-09-15 23:15:00
別踩他痛點啦 只剩鍵盤的人 最好是敢離開房間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15:00
OK的,扯到你媽你不高興我道歉,重點在就事論事
作者: solumate (..)   2016-09-15 23:17:00
剛剛這麼兇 發現自己也要被告了 馬上就縮起來道歉XDDD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17:00
私訊造謠違法?哪條麻煩跟我說,小弟無知煩請各位先進不吝賜教,如果有判決主文就更好了,謝謝喔
作者: solumate (..)   2016-09-15 23:18:00
不懂法律又怕被告就少說話 在那鍵盤裝兇咧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19:00
我問n你媽有沒有教你也不可能被告的,我只是在就事論事而
作者: solumate (..)   2016-09-15 23:19:00
剛去人肉一下不意外 繼續當萬年國考生吧
作者: WalderFrey (瓦德佛雷)   2016-09-15 23:21:00
我法律系R 林灰說的應該沒錯啦
作者: n790321 (icon)   2016-09-15 23:22:00
相信你這麼棒棒 直接給館長建議 我相信他會聽的等10月1號 直接進去 我相信他一定在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23:00
繼續扯一些543嘛,現在考國考也變成可以拿來嘴的事情,就是沒人有能力正面回應,練肌肉不練腦子
作者: solumate (..)   2016-09-15 23:23:00
我私下寄信給你罵你當然無罪
作者: Ftou (米字必須連蛇)   2016-09-15 23:23:00
其實不太懂講一講就要去肉搜別人是怎樣 單純講這件事不行嗎
作者: Cyclo (Cyclo)   2016-09-15 23:24:00
唉 又是國考.... 辯論金字塔的倒數第二層
作者: solumate (..)   2016-09-15 23:24:00
有些人的態度 根本不是來跟你討論的 直接踩他痛點最快你怎麼會覺得跟他辯論有意義 他就是國考考不上 有強烈的
作者: n790321 (icon)   2016-09-15 23:25:00
你覺得他們法務太爛 那你一定可以給出更棒的建議
作者: solumate (..)   2016-09-15 23:26:00
情緒需要抒發 才出來見縫插針的 跟他討論只是浪費時間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26:00
那你就找個私底下寄信給老闆造謠員工,然後被判有罪的案子來看看嘛,在那邊想當然爾,沒有案例沒有法條,什麼都沒有,是說服不了人的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27:00
老子幾百年沒考了,館粉只能拿沒發生過的事情說嘴
作者: Ftou (米字必須連蛇)   2016-09-15 23:29:00
所以是沒有案例的嗎
作者: solumate (..)   2016-09-15 23:30:00
所以是考不上然後放棄了嗎 這樣更弱啊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30:00
頂多有民事賠償,以民法195條提告,刑事無罪
作者: solumate (..)   2016-09-15 23:31:00
能力跟毅力都不行啊 難怪只能鍵盤黑館長刷存在感
作者: bf (逼愛撫)   2016-09-15 23:31:00
我也覺得生酮跟本莫名奇妙不知道為什麼在板上討論這麼熱烈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31:00
沒考上國考跟盲目捧館長LP的腦粉,誰比較難看?科科
作者: solumate (..)   2016-09-15 23:32:00
收入、身材、格鬥都被館長打爆 只剩下鍵盤惹 Zzz看到沒 上面想跟他講道理 只是正中他下懷 讓他一直辯直接踩他痛點 他就爆了 不用再浪費時間多講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37:00
腦粉就繼續秀下限吧
作者: chockwang (kmtisshit)   2016-09-15 23:37:00
館長我在這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09-15 23:39:00
哎呀 等等採到他的線 又要吉了 他的線大概跟麻繩一樣粗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5 23:40:00
當然可以吉阿 吉人是權利 被吉是義務
作者: commerce   2016-09-15 23:41:00
私訊某人沒有涉及到恐嚇的話 這樣能告?
作者: clairehsieh (manu20forwin)   2016-09-15 23:43:00
會不起訴吧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46:00
館長說要吉,腦粉就高潮,你持不同意見人家就把你祖宗18代全翻出來,你敢嘴?
作者: commerce   2016-09-15 23:46:00
當事人到館內了 館長用啥魔法把人請到館內的?
作者: hermes20372 (ROSE31)   2016-09-15 23:48:00
\ 館粉肉搜之術(?)/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5 23:48:00
當然可以吉 妨害名譽有分好幾種 此案例不適用的是公然污辱跟污辱誹謗死者 但是誹謗跟妨害信用都蠻適用的刑第310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50:00
neko你要不要看一下構成要件裡有沒有『公然』?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5 23:51:00
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不須公然 而且"意圖"即可
作者: ziso (ziso)   2016-09-15 23:51:00
私訊感覺不算吧.況且館長看的時候其實也沒直播.私訊有用 一堆站內信嗆人的早就被告了..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5 23:52:00
需要公然的是公然侮辱罪 誹謗不用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52:00
所以私訊給館長算是『意圖散布於眾』?有學說支持?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09-15 23:54:00
不懂不要裝懂這句話從館長口中說出有點好笑XD自打臉的感覺
作者: ziso (ziso)   2016-09-15 23:54:00
估狗一下誹謗罪構成要件...第一句就:意圖散布於眾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5 23:55:00
你私訊給非當事人 還是他的老闆 \當然是意圖散布於眾
作者: sammoon (sam)   2016-09-15 23:55:00
館長是說要告對方公然侮辱?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56:00
私訊給老闆何以就是『意圖』?相關的著手行為在哪?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5 23:58:00
你都自己傳訊發出去了不是意圖難道是夢遊時候打的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5 23:59:00
刑310是意圖犯喇,意圖散布於眾就不會成立整個被打掉。我
作者: nameofevil (雄友一組)   2016-09-15 23:59:00
不知道林灰是有多黑 但是也不需要跟對方爭了吧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5 23:59:00
構成要件是『意圖散布於眾』,你自己都貼出來了
作者: nameofevil (雄友一組)   2016-09-16 00:00:00
不需要這樣浪費生命...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6 00:00:00
原來在意識清楚 明白後果的情況下做的事不算意圖 學到了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6 00:02:00
不不不,neko大你對條文解讀與實務並不符合,的確你可以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6 00:02:00
其實在這邊講半天 也不如檢察官跟法官的一句話啦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6 00:02:00
客觀構成要件有意圖、著手、實行、未遂到已遂,都有因果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6 00:03:00
意圖和散布於眾是合在一起的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09-16 00:06:00
國考哥加油~ 戰好戰滿
作者: b7991859ccc (油肚)   2016-09-16 00:07:00
看肌肉版長法律知識,一舉兩得,感謝版上大大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6 00:07:00
意圖是主觀要件但要有相對應的客觀行為,比方說殺人有預備犯,你必須要去買刀子毒藥等等而且是用來殺人的才能算
作者: ziso (ziso)   2016-09-16 00:07:00
法律的世界好複雜QQ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6 00:08:00
法律世界不複雜 只是容易鑽牛角尖在那一兩個字上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6 00:10:00
鑽牛角尖?罪刑法定原則跟刑法禁止類推適用沒讀過嗎?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6 00:10:00
的確容易鑽牛角尖在某些字詞上,但實務(法院)就是這樣認為,你要自己解釋我只能說,自求多福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6 00:10:00
讀過啊 那又如何 你講一百萬句話也不如檢察官一句話
作者: Caro7 (Caro)   2016-09-16 00:11:00
精彩 邊健身變學法律 讚讚讚
作者: n790321 (icon)   2016-09-16 00:11:00
有沒有很愛在肌肉版跟人談法律的八卦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6 00:12:00
拜託neko大,實務見解就是法院判決的結果,你要這樣認為,只能希望你以後找到一個好律師師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6 00:12:00
我都要睡了還理你做什麼跟你又不熟 不如你打一篇一百萬字的論文給大家看看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6 00:13:00
沒有大家要看,只有你不懂,真可憐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09-16 00:16:00
國考哥的法律小教室~ 請大家聽好聽滿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6 00:16:00
隨便你囉 你最行 Good! 我去休息養肌肉了今天練了好幾組
作者: antu1019 (kid)   2016-09-16 00:18:00
lin大好厲害,真有耐心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6 00:20:00
73年台非字第175號參考,法院講的^^,健身也要健心呦>w‧
作者: b7991859ccc (油肚)   2016-09-16 00:21:00
看的我眼睛都力竭了
作者: jim31837 (....)   2016-09-16 00:22:00
館長真的沒其他有內容有料的東西可講了才講這個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6 00:22:00
http://i.imgur.com/iHae15z.jpg抱歉小弟懶得截圖(X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6 00:24:00
其實館長把這種造謠的在直播罵一罵我是很支持 嗆吉就免了樓上你還去找,你厲害XD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6 00:25:00
我小法匠只剩一張嘴
作者: WalderFrey (瓦德佛雷)   2016-09-16 00:29:00
唉 講法律最忌諱任憑己意說文解字,如果釋義學這麼簡單,那法律系四年是讀心酸的逆
作者: jim31837 (....)   2016-09-16 00:29:00
罵ok啊 嗆吉 先吉成功再說...網路上散播威脅性言語很中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9-16 00:30:00
但是台灣法律最大問題,就是因為他文言文.....文言文就容易產生解讀不同的問題之所以台灣的警務人員的素質都很差
作者: Caro7 (Caro)   2016-09-16 00:31:00
定罪是法官的事 不用在這邊爭拉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9-16 00:31:00
不懂法律的警察卻執法,XD,跟保全沒兩樣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9-16 00:32:00
是法官的是啊,所以我找法官說的啊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9-16 00:37:00
其實看不慣不要看就是了,讓館粉去捧就好啦
作者: d015115 (cc)   2016-09-16 00:56:00
爭什麼 撒尿牛丸啊 笨蛋!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09-16 01:06:00
國考哥很在意館長啊 不要看都不行~~ 還教鄉民法律常識根本佛心 感嘆林灰 讚嘆林灰
作者: ct20100806 (SuperYo)   2016-09-16 01:36:00
結果東巴C是龜到哪去了....
作者: BLACKCAT0703 (殤殑)   2016-09-16 01:38:00
吉人是他的權力 能不能成立跟他想不想吉人是兩件事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16 01:56:00
法律不是文言文,只是寫得沒有贅字而已有爭議的地方,法院決議或是判例會解釋清楚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9-16 02:07:00
文言不文言,要看讀者的程度,所以說警務人員素質都很差.隨便路上都是搞不清楚法律的警察在執法
作者: remenberegg (蛋蛋)   2016-09-16 02:20:00
這種砲人求焦點的戲碼真的是膩了…
作者: guesswhen (Gu)   2016-09-16 02:48:00
需某林灰 以前說在健身房要上別人女友 每次喊吉都龜縮國考萬年不過戰法律 跟某圈背爆炸不做硬舉教人硬舉遇到情侶要輪器材就說要練對方女友的某35萬年國考灰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6 03:37:00
對呀,某g女友跟我練超爽的,每次都抱怨她男人超無力呢原來這年頭不吉叫做龜縮,吉下去才是真男人?這麼愛被吉喔?人格是有沒有這麼想被虐?可以考慮去看一下醫生啦懶得計較放過你還在那邊沾沾自喜,真是聰明又有力呢雖然我不懂何謂『練』別人的女友,也沒『練』過別人的女友,但是某人總是講的這麼義憤填膺,好像身受其害似的,那我自首好了可以嗎?我練你女友練超爽der呢~
作者: k020238 (上帝的座騎)   2016-09-16 04:48:00
社會事有社會處理的方式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09-16 06:50:00
小心點 你們快踩到林灰的麻繩了
作者: cuteVictor (Victor)   2016-09-16 08:23:00
有些推文有夠沒邏輯 亂扯ㄧ通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6 08:54:00
我的麻繩是專門拿來抽白痴的臉用的,打到他媽都不認得唷~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09-16 09:05:00
XD 不是崩潰用的喔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6 09:21:00
本是無麻繩,你說有就有,拿來抽腦粉,你媽都不認,善哉
作者: BerITh (戀愛修理亮)   2016-09-16 09:46:00
館長不是蘇美啊 體型有差 不要都當成仇人看....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6 09:54:00
樓上,就事論事你也不懂嗎
作者: WalderFrey (瓦德佛雷)   2016-09-16 09:56:00
蘇美的掛是?
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2016-09-16 10:17:00
戰 都戰
作者: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6-09-16 10:47:00
水準也就這樣了 只能說呵呵 眾人看在眼裡心中都有評斷啦
作者: majorleague1 (一起加入型男的行列吧!)   2016-09-16 11:56:00
館長的法務真的要加油 像之前要告靠北健身版主說什麼之前有版主因為代po被判兩年這....那件案子連起訴都沒有靠北泓光那件事只是偵查庭而已
作者: azure27014 (戶愚呂秀蓮)   2016-09-16 11:59:00
開始瞭解為什麼有人在各版都被水桶過==講到最後講話一定要這麼難聽嗎...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9-16 12:11:00
好啦,說個中立正確的話館長永遠網路讓自己正確的部分分享給大家這點無庸置疑,感謝館長的優點但是,就是這個但是館長也常常把自己不正確的知識分享出來,自然被轉風向被砲轟,人要會展優點,藏缺點只是館長也把缺點展露無遺....囧
作者: Addytookx (隨緣)   2016-09-16 12:18:00
不過館長口條進步很多 這倒是真的 覺得好厲害跟一年多前影片常常繞圈子不同 也更懂鄉民文化無腦館粉有館長一半聰明就好了 上天可憐他們
作者: examcia (Jason)   2016-09-16 12:36:00
對呀,館長講話比以前好多了,他的口頭蟬髒話其實也是讓他想下一句的時候有一秒的緩衝時間想下一句,像很多女生講話會說,真的、對呀,這是一個道理
作者: b7991859ccc (油肚)   2016-09-16 12:38:00
純噓Walder frey幹嘛取這個名子當I'd xddddd
作者: n790321 (icon)   2016-09-16 12:43:00
想湊滿被各大板水桶的概念吧 桶好桶滿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16 13:30:00
警察法律要很好的話 國家可能請起了,檢察官起薪10萬呢請不起
作者: James102211 (James102211)   2016-09-16 13:48:00
某樓真的很吵 哈哈哈 可能考不上生活沒重心XDDD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6-09-16 13:56:00
誹謗罪不以第三人共見共聞為要件耶 哪個87會弄混阿有人把誹謗與公然侮辱的要件搞混 考得上才他媽見鬼
作者: lpgaga5566 (懶叫卡卡)   2016-09-16 14:30:00
說真的我們當律師的,沒收錢絕對不會講這麼多話
作者: James102211 (James102211)   2016-09-16 15:35:00
XDDD 反而是考不上的 話一堆
作者: guesswhen (Gu)   2016-09-16 16:08:00
又見識到某35萬年國考灰的水準了國考考到幻想自己當變態的樣子
作者: guardian128 (伊莉莎白歐森是我老婆)   2016-09-16 17:20:00
某樓有夠好笑XDDD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6 19:13:00
哪個87會把傳私訊混成意圖散步?人家都挖判決出來了,你有什麼,秘密通訊當成意圖散布於眾?書念到狗身上去了嗎?一下說我是變態,一下說我幻想自己是變態,PTSD很嚴重喔,哭哭喔。我看過一部健身房SOD,你是那被綁住的老公嗎?
作者: guesswhen (Gu)   2016-09-16 20:22:00
國考考太久就會變成某灰這樣…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6-09-16 20:34:00
怎麼看某人一下崩潰一下悲憤 然後一直喊就事論事 好忙喔~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6-09-16 20:47:00
某灰你不用在那邊嘴 你就是錯的還在三洨 考上再來嘴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6 20:55:00
講半天都找不出判決支持自己的奇特法律見解,扯那些有的沒的,說書讀到狗身上去真是污辱了狗,我向狗狗鄭重道歉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6-09-16 22:39:00
這串怎麼這麼多萵菌會員..
作者: tony22725385 (Beelzebul)   2016-09-16 23:42:00
館長越走越偏 看到他的發言我還以為是習近平版金正恩版之類的
作者: Cyclo (Cyclo)   2016-09-16 23:58:00
不是館長越走越偏 是他本來就是這個調調 現在只是展露本性而已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6-09-17 01:05:00
館長一直都始終如一阿 肯定館長的大方向理念 跟喜不喜歡他的管理與做人處事是兩回事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7 01:20:00
人不一定會始終如一,信徒吹捧下會得意忘形,這是人性的一部分,沒什麼好否認的,我希望館長不要走上這條路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6-09-17 01:29:00
或許我的始終如一 跟你的始終如一 點不太一樣囉
作者: GLBM (.)(.)   2016-09-17 01:57:00
ptt灰哥教成吉ceo做人 不愧是灰哥 讚讚讚
作者: ewjfd (無經驗可)   2016-09-17 02:15:00
目前還沒看過館長主動去惹過誰 都是回應別人的污衊跟釋疑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6-09-17 05:31:00
你覺得我會信一個ceo的話,還是一個考不到國考的變態呢?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7 06:48:00
相信一個綁老二的CEO好了,超讚der,從3cm躍升到30cm
作者: Grecie (容)   2016-09-17 08:20:00
純推某樓當律師沒收錢絕對不會講這麼多話
作者: bluenova (New.藍)   2016-09-17 08:21:00
大家的法學常識真好,萵苣表示難過
作者: firefoxriko (自由主義者的忠心測試)   2016-09-17 14:40:00
只看到有人說別人辯論邏輯不好,然後自己辯論的邏輯只有一招取笑對方是國考生
作者: n790321 (icon)   2016-09-17 15:17:00
所以來肌肉版辯論法律 有事嗎?
作者: firefoxriko (自由主義者的忠心測試)   2016-09-17 15:59:00
如果一開始不想辯法律,就針對辯法律不符版旨開炮。這叫就事論事。但反過來,取笑對方國考沒上又是另一回事了。今天就算林灰他國考有上,甚至他是大法官,跟辯法律符不符合版旨,這件事都不會有影響。我對林灰講的事不支持也不反對。但一直戰他國考沒考上跟討論的主題有關?講白了,肌肉版辯法律vs肌肉版笑人國考沒上。我覺得笑人國考沒上跟肌肉更沒關吧。
作者: n790321 (icon)   2016-09-17 16:27:00
兩個都沒關阿 我只看他整天噓 然後講話也夠難聽我也沒在這酸他啥國考 別人要酸我也管不著 但也都他自己在那講法律 怪別人酸 我也是笑了都直接叫他去找館長說了 自己在那鬼打牆扯法律
作者: ilovesinon (總冠軍要等幾年)   2016-09-17 16:33:00
林灰的說話超像國小生 東扯西扯一堆
作者: firefoxriko (自由主義者的忠心測試)   2016-09-17 16:38:00
當然,我也不是說每個人都酸國考,就看幾個一直酸,提醒一下,討論不要流於人身攻擊。至於n79大提到法律跟肌肉版的事,我是不支持也不反對
作者: fuct (添財)   2016-09-18 07:15:00
樓上好笑耶 怎麼不去提醒萬年國考王不要人身攻擊?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6-09-18 09:23:00
明明就是有人先人身攻擊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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