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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扯:
退健身合約 「終生不能上課」
教練胡扯業者:無此規定
2014年06月13日
蔡小姐出示對話紀錄說,教練告訴她解約後終生不能在世界上課。投訴人提供
一名婚紗模特兒蔡小姐,花費逾20萬元購買兩份World Gym世界健身中心教練課程合約,5月初與教練協調解除其中一份未曾上課的合約時,教練稱解約後「終生不能在世界上課」,也不能繼續使用前一份合約剩餘課程,她質疑不合理。世界健身中心回應,沒有解約後終生不得上課的規定,會調查並懲處告知錯誤訊息的教練。消保官指出,不同契約的效力,應分別獨立看待,業者做法不合理。報導˙攝影╱楊騰凱
蔡小姐表示,因工作關係平時須維持身材曲線,去年11月在世界健身中心統領店先後購買兩份個人教練課程,分別要價9萬9000元及15萬4560元,近期發現教練排課時間難配合她,5月5日決定退掉還沒上過課的第二份合約,但教練竟稱解約後「終生不能在世界上課」,甚至連第一份合約剩下的17堂課也不能使用。
世界健身中心說,沒有解約後不得再上課的規定。圖為世界健身中心台北統領店外觀。
已懲處辦理退費
「不合理!」蔡小姐指出,兩合約是分開購買,解約第二份,不該影響第一份合約效力,簽約前教練更未事先告知解約後永遠不得再上課的規定,且解除第二份合約還得扣違約金3萬元,已於5月19日向北市消保官申訴,還要針對不讓她使用剩餘課程的損失,要求業者補償。
對此,世界健身中心行銷公關部回應,沒有解約後終生不得上課的規定,該名教練告知錯誤訊息導致會員誤解,已懲處該名教練、向會員修正,並告知正確資訊,會再加強所有員工教育訓練避免類似情形發生,5月19日已通知會員辦理第二份教練課程合約終止及退費手續,而第一份合約尚未使用的課程,可隨時約時間上課,後續也歡迎會員再次購買教練課程。
蔡小姐從事婚紗模特兒工作,平時須維持身材曲線,才於去年11月加入世界健身中心。投訴人提供
違平等互惠原則
事後蔡小姐表示,不願繼續拖延退費,6月9日與業者達成共識,解除第二份合約可領回8成費用,會繼續使用第一份合約剩餘課程。
北市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每一份契約都是獨立的,不得因解除其中一張契約而影響另一份的效力,業者有責任履行契約內容,否則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參加會員制健身中心注意事項】
‧簽約前詳閱契約內容,口頭約定也須明載於契約文字
‧保留相關廣告資料,以利發生糾紛時舉證
‧有糾紛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市話或手機直撥1950
‧契約審閱期至少3日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