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悍力克早該結束的臺灣之旅

作者: wishcrystal (鍾小神)   2018-08-08 12:39:19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54482
我不贊成悍力克在臺灣比賽,不管在二軍還是一軍,都一樣,就算他很可能明年就會在大
聯盟的球場上威風八面,也一樣;這不是什麼高道德標準,而是有些事情必須有個原則,
如果不起訴的、無罪的選手全都要被排除在外,憑什麼一個認過罪定過刑的選手卻可以領
高薪上場比賽?
酸文廢文還有偶爾的囉嗦文, WIT就是每個星期的What I Think。
https://imgur.com/rEks7GW
Lamigo Monkeys Facebook @LamigoMonkeys
首先簡單說明一下認罪協商的意思。
認罪協商就是被告與檢方協議認罪,以換取較少的罪名或是較輕的刑責(或兩者皆有);也
就是說一但接受了認罪協商,被告就是有罪定讞。
有罪。
如果我對認罪協商的說明有疏漏,還請真正的法律專家不吝指正。
那有沒有可能完全無罪的人,因為怕打官司可能會輸,怕打輸了的罪刑嚴重,而在檢察官
和律師的分別引導之下,為了避開可能的重罪,而承認了完全沒有的罪呢?
當然有可能。
悍力克是不是這樣的例子我不知道;但是如果有人要用可能存在的這種特例來為他開脫,
我無法接受。
2012年8月,16歲的悍力克在華盛頓州接受了認罪協商,承認自己曾經猥褻了6歲的姪女;
根據檢方的認罪協商,他的犯行是『用手指觸碰了姪女用來上廁所的部位,內外側皆有』

如果翻譯成臺灣的說法,這樣的犯行大概會被稱為『手指性侵』;而同樣根據雙方的認罪
協商,這並不是單一次的犯行,悍力克的犯行時段起自2009年9月,一直到2011年12月結
束,時間長度超過2年,被指控的猥褻次數是2次。
換句話說,在這件事第一次發生時的2009年,悍力克的姪女只有4歲。
根據波特蘭論壇報的報導,悍力克是全家8個孩子中的一個,而祖孫三代所有的小孩,都
由悍力克的母親在家一起教養成長,直到進入高中為止。
他的大哥曾多次質疑他猥褻姪女,但悍力克堅持否認;後來哥哥和前妻,也就是姪女的生
母,決定一起將女兒所陳述的情節報警處理。
這個案子並沒有進入法庭攻防,是因為悍力克的律師認為法官會傾向偏袒年幼被害人的證
詞,而如果官司敗訴,悍力克將會被判刑關入未成年保護管束40週;這40週會讓他錯過高
中球季,連帶也影響到他的大學獎學金。
https://imgur.com/kvfL6qC
Ralph Lauer / AP Photo
因此悍力克的父母在和他商量之後,同意接受認罪協商,將兩項控罪減少為一項;而認罪
協商的代價,是悍力克必須接受轉向輔導、必須寫信給姪女為自己的犯行道歉、必須接受
兩年的性犯罪治療,並被註記為性犯罪者。
悍力克始終堅持自己絕對沒有做出認罪協商中所承認的犯行。
悍力克的父母始終堅持他絕對沒有做出認罪協商中所承認的犯行。
悍力克在華盛頓州的性犯罪者註記,在認罪協商5年之後的2017年正式結束,他的未成年
犯罪紀錄應該從此被封藏。
2017年悍力克正在奧勒岡州立大學就讀,同時也是棒球校隊的王牌投手,華盛頓州的性犯
罪紀錄雖然被封藏,但是奧勒岡州的相關法律不一樣;在奧勒岡州,性犯罪者必須終身被
註記,不得取消,也因此悍力克的未成年犯罪紀錄才被公開。
在後續的訪問裡,悍力克的父親曾告訴論壇報如果可以重來,他可能會換一個律師;但悍
力克卻告訴紐約時報如果時光倒流,他未必會改變認罪協商的決定,因為他不希望法院的
唇槍舌劍傷害到姪女。
2017、2018連續兩年的美國職棒大聯盟選秀加起來,一共有2,429名選手被大聯盟球隊用
選秀權挑選上,沒有任何一支球隊選擇了悍力克。
而這兩年和悍力克一樣,都隸屬於美國大學棒球太平洋12校聯盟的臺灣小將林家正說,悍
力克是他這兩年碰過最厲害的投手。
悍力克的父母親在2018年7月20日於網站上張貼了一封公開信,再次強調自己始終堅信悍
力克的清白,而當年選擇認罪協商,是因為不希望6歲的孫女經歷法院攻防,也怕檢察官
與律師的反覆詰問會對孫女的成長造成影響。
然後現在悍力克到了臺灣,據說和Lamigo桃猿隊簽了約,因為Lamigo的劉玠廷領隊認為,
悍力克『第一輪的身手卻沒有舞台發揮是很可惜的!』(2018/08/07自由時報)
關於這件事,中華職棒大聯盟的處理是不及格的。
一個這樣的選手到了臺灣,中華職棒大聯盟居然毫無知悉,也毫無表示,一直要等到星期
二整件新聞爆炸了開來,才慢吞吞地開始有所作為。
一開始在記者查詢時,中華職棒大聯盟說這『屬於球團內部事務』,要等到Lamigo有意註
冊,『屆時再做討論,聯盟也會審慎處理。』(2018/08/07自由時報徐正揚)
接著中華職棒大聯盟王惠民副秘書長提到了那份從來沒有被公開過的聯盟規章,說『正在
了解整體狀況,依規章辦理』;而規章相關的條文內容,則被透漏是第7章第94條『外國
籍隊職員凡曾有犯罪、重大違紀、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棒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者,經
聯盟查證屬實,球團必須立即停止聘雇。』(2018/08/07聯合報蘇志畬)
目前為止,聯盟對於悍力克的狀況仍然沒有做出一個正式的官方決定;而每一分鐘的拖延
,對這個聯盟的形象都是傷害。
回到Lamigo這支球隊上,球團說拿到奧勒岡州立大學的推薦信,同時也拿到了美國職棒球
團的推薦函(2018/08/07蘋果日報王翊亘);介不介意我問問是哪個大聯盟球團向你們推薦
了悍力克?
因為我真的很怕你們是不是又翻玩了什麼東西出來。
劉玠廷領隊曾經說過『不健康的六隊反而不如健康的四隊』,我很好奇難道他認為簽下這
樣一位選手,會讓這支球隊更健康?
https://imgur.com/esNUrRF
Lamigo的球迷、球探長、領隊,不要覺得反對悍力克的人都是在針對你們;今天如果任何
一支其他球隊簽下這樣一位選手,你們會大大方方地說『啊!第一輪的身手卻沒有舞臺發
揮很可惜』嗎?
悍力克接受了認罪協商,他是有罪的,就算他犯罪時是15歲或更小,就算他的紀錄可以被
封藏,他是有罪的。
陳峰民是無罪定讞的。
郭修延是和解及不起訴的。
他們沒有舞臺,不可惜嗎?
聽說馮勝賢秘書長很剛好又在美國,所以整個中華職棒大聯盟辦公室大概就剩吳志揚會長
您的英文最好,而且您還是位立法委員法學專家;這件事情早就送到您的桌上,您該做個
決定了。
作者: brianhill   2018-08-08 12:45:00
兩邊發不累嗎?
作者: klsh9406   2018-08-08 12:52:00
不累喔
作者: kwgsp   2018-08-08 12:54:00
一堆球團迷護航都不累了 轉個文發個文我想是還好
作者: venetian (新生活不請自來是~~~)   2018-08-08 12:59:00
贊同這篇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8-08-08 13:03:00
討戰裂推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8-08-08 13:04:00
推薦函那段很贊成,球團有30個是哪一個?公布不難吧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8-08-08 13:06:00
邦迷海巡討戰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8-08-08 13:07:00
6JT不簽就不會有這篇啦,這篇也沒什麼問題
作者: a30253 (我妹小吉他'')   2018-08-08 13:17:00
這次我護航不下去了
作者: Luxyboy (拉克斯男孩)   2018-08-08 13:17:00
說真的 我也很好奇是哪個球團的推薦信
作者: a30253 (我妹小吉他'')   2018-08-08 13:18:00
這篇討論的很好 噓的有事嗎
作者: mit1614 (StarCity)   2018-08-08 13:21:00
坐等是否有犯罪紀錄 再談吧! 還早。
作者: isshc (啊麥)   2018-08-08 13:22:00
好奇球團推薦信,6JT願意公佈嗎?還是推薦信因為不明原因消失了呢?
作者: a30253 (我妹小吉他'')   2018-08-08 13:26:00
我也蠻想看推薦信的
作者: sandiegopadr (???)   2018-08-08 13:32:00
Heimlich的事先不管 護航黑曹的人談這個 臉不會紅?
作者: hsnufuji   2018-08-08 13:45:00
(個人不負責任亂猜) 我猜是皇家吧,之前說皇家有考慮過選他
作者: kkjjkkjj (我是本尊,其他都是偽物)   2018-08-08 14:02:00
有必要在這邊發嗎?
作者: je6chen (fank)   2018-08-08 14:04:00
時間太多嗎???
作者: vivahou (viva)   2018-08-08 14:10:00
為什麼不能在這裡發 Heimlich不就是太子簽的....
作者: internate100 (等~~)   2018-08-08 14:13:00
殊不知有人就是用這種講法來幫忙開拓
作者: Y225 (再來一次)   2018-08-08 14:14:00
我也想看推薦函
作者: wwww7401   2018-08-08 14:38:00
噁爛啊
作者: kiliasnake (奇利亞魯蛇)   2018-08-08 14:58:00
波特蘭論壇報還寫了很多內容沒有全部提及 裡面寫到這件案子其實還蠻有爭議英文不錯的可以閱讀看看https://goo.gl/stJSyQ
作者: Lovetan (愛佳)   2018-08-08 15:12:00
美國鄉民討論的重點都在於如果真的有罪,未成年的犯的罪,值不值得給予第二次機會有待商榷,更何況這可能是有爭議的案例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8-08-08 15:17:00
讓美國人幫他解除爭議阿 他又不是台灣人 也不是犯台灣法
作者: hideheat   2018-08-08 15:35:00
那球團願意給陳峰民機會嗎?
作者: raywoor (JimmyChen)   2018-08-08 15:46:00
噓的人又有甚麼毛病?
作者: danny2451 (danny2451)   2018-08-08 15:55:00
為什麼不能在這裡發?做有爭議的事就不能討論?想好怎麼善後跟解決問題才是重點吧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8-08-08 16:00:00
來亂的邦迷不能噓?誰有毛病
作者: mimiwu423 (mimi)   2018-08-08 16:00:00
現在有些球迷為此事意見不同彼此鬧彆扭 看了很難過簽一個爭議球員 先別說別隊酸不酸 看群組大家這樣討論真的覺得球隊還是慎重考量吧 自家球迷鬧彆扭看了不捨
作者: sober921 (鎖勃)   2018-08-08 16:13:00
文生大叔支持放水漕打中職,就這樣。
作者: qwas0413 (新莊小捲毛)   2018-08-08 16:44:00
亂的就邦迷喔 這邏輯....
作者: cobrasgo (人魚線變成鮪魚線,超帥)   2018-08-08 16:59:00
引戰的明明是太子,不是嗎
作者: TabrisKai (芭樂哥哥)   2018-08-08 18:02:00
這篇沒什麼問題吧 噓的反應太激烈了@@
作者: aax (辣妞熊謎 )   2018-08-08 18:09:00
作者: dreamdriver1   2018-08-08 18:18:00
推中肯理性溝通
作者: ss61512tw (肥子)   2018-08-08 18:48:00
護航的下去真可悲 以後不要生女兒
作者: brigit0103 (光芒)   2018-08-08 21:52:00
我是恰迷 但認真推你的中肯
作者: pawaslider (台灣阿丞)   2018-08-08 23:02:00
純噓文生和討戰海巡再噓一次這個作者:誰強迫你看捍力克了? 看你ㄗㄨㄟˋㄅ愛的黑曹去!看到這傢伙的文太氣了,看你最愛的黑曹去啦!
作者: KYUBD (球)   2018-08-09 1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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