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iPhone綁約踢鐵板 蘋果抗罰2千萬敗訴

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6-18 00:07:03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17/627912/
美商蘋果公司在台販售iPhone手機,卻要求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3大電信業者的
綁約資費方案須經蘋果核准。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蘋果限制轉售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
》,前年底決議重罰蘋果在台子公司、蘋果亞洲公司2000萬元,創下全球開罰蘋果限制電
信業者轉售iPhone價格的首例。蘋果亞洲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蘋果敗
訴。仍可上訴。
蘋果方面上午有派代表到場聽判,聽到敗訴之後,隨即匆匆離去,不願表示任何意見。記
者事後再度致電,蘋果公司表示「沒有回應」。
判決理由指出,美商蘋果亞洲公司雖否認限制3大電信業者所訂定的iPhone系列手機綁約
價格,3大電信業者也宣稱依據自身成本訂價,但公平會查到雙方電子郵件記載,美商蘋
果亞洲公司藉由事先審查合約方式干預電信業者的訂價,以致3大電信業者對於相同規格
的iPhone手機訂出相同的綁約價格,例如iPhone5 16G,3家業者相同資費方案綁約價格都
是5400元,已影響消費者權益、減損市場競爭機能、危害交易秩序。
判決指出,電信業者因與美商蘋果亞洲的合作關係密切,證詞可信度存疑,公平會裁罰沒
違反法律授權範圍,也沒違背誠信、平等與比例等原則,並無裁量濫用情形,美商蘋果亞
洲雖抗辯其他個案最高僅罰400萬元,但案情不同,加上美商蘋果亞洲近3年在台賣出約
200萬支iPhone系列手機、銷售金額逾400億元,據此認定公平會的裁處並無違誤,判美商
蘋果亞洲敗訴。
此案起因是立委高志鵬、徐耀昌及楊瓊瓔等人前年4月向公平會檢舉,質疑多家電信業者
的iPhone資費方案雷同,恐違反《公平法》,公平會隨即調查,發現蘋果亞洲與電信業者
簽訂的iPhone 4、iPhone 4s、iPhone 5合約,規定業者須將手機資費方案、綁約價格提
供給蘋果,於iPhone上市前審核確認。從雙方往來電郵也發現,蘋果要求電信業者調整綁
約價格、手機補助金額、新舊款價差等,連廣告內容都要經蘋果審核。
公平會認為,電信業者是以買斷手機的經銷方式購入iPhone,而非代銷,電信業者擁有手
機產權,可自行決定價格,因此認定蘋果亞洲明顯違反《公平法》「不得限制轉售價格」
規定,去年底決議開罰2000萬元。(黃哲民、丁牧群、張為竣/台北報導)
心得:
阿婆不虧是最大廠商,連遇上公平會都能遇上最高罰金,
比先前咖啡漲價都還要罰得多,人家還訴願成功了
不過不知道這次阿婆會認輸繳錢,還是再開一個新回合呢?
其實蘋果有個眾所知名的專長就是興訟打官司阿,
但是電信三雄看起來都像是受害者了(?)
作者: notmuchmoney (真的不錯....)   2015-06-18 01:18:00
這法律的觀念領先全球 還能有這麼多人推 也是不簡單
作者: Hohenzollern   2015-06-18 03:22:00
樓上知錯能改值得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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