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在「靠北長官」嗆昔日同事 海軍技術員不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9-06-24 00:52:16
在「靠北長官」嗆昔日同事 海軍技術員不賠30萬GG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888568
聯合新聞網2019年6月23日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的朱姓員工,遭控前年12月在臉書「靠北長官2.0」留言,批評
前同事李女「吃喝海軍40年」、「不幹事退休」等語,李女看見後怒提告,一審法官認定
該言論明顯損及名譽,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朱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全案上訴
後,高雄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定讞。
判決指出,朱姓男子和已退休的李女曾同時任職於海軍左支部,朱是電焊技術員、李女為
助理場務員,朱疑似不滿李女當時不發或提供過期的N95防護口罩,可能會影響店和操作
時的健康,向上級反映反而惹來李女反擊,雙方因而不愉快。
朱姓男子2017年12月21日上臉書粉絲團「靠北長官2.0」,留言指名道姓李女,更說「吃
喝海軍40年」、「不幹事退休」、「你吃喝海軍40年了」等語,同月26日又張貼一次一模
一樣的留言。
朱姓男子偵訊時承認貼文,法官認為,內容明顯有意形容李女工作不力、還能混到退休領
取退休金外,更影射李女是國軍寄生蟲,損及李女社會評價;由於李女要求賠30萬才能和
解,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一審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
朱提上訴並辯稱沒有誹謗,解釋李女因管領N95口罩讓他無法領取,影響身體健康,也善
心提醒李女年紀大脾氣不要那麼大,所以貼文內容雖有激憤,盼他能符合刑法規定「因自
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不罰」。
二審合議庭認為朱姓男子的貼文「夾論夾敘」,未盡到合理查證義務、不符合合理評論原
則,應負誹謗罪則,駁回朱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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