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幫輔導長演戲要投稿國防部臉書的時候,就在營區有活動的時候直接拿我自己的手機
出來拍照(這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沒問題)
之後是營區有外面來的講師,需要一些照片存查,我就拿講師的手機開始拍(一樣被視為
正常)
之後又要投稿臉書,是人員晉升跟頒獎,又是我的手機拍拍拍
投稿餐廳用餐,拍拍拍拍拍
投稿操演訓練裝備保養,拍拍拍
有沒有拍到裝備?有
有沒有拍到級職姓名?有
有沒有人事時地物?有
有沒有國防部,司令部,軍團默許?有
有沒有符合營區使用照相手機的規定?沒
有沒有人因類似行為被懲處?沒
拍照爆料餐廳吃比狗差呢?記過,禁足,義務役法辦,志願役最重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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