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暱稱》disapproved (Titus) 《經濟狀況》赤貧
《登入次數》67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0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9/20/2016 22:28:14 Tue 《上次故鄉》114.44.250.30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沒有什麼心理阿,當兵本來就是一種代名詞,就是男生被國家抓去做法定期間的勞工,簡
稱當兵。」
嗯,很棒的解釋,這讓我想到也是敝版永久水桶名單的其中一人:
《ID暱稱》naomipat3577 (李渝芯) 《經濟狀況》赤貧
《登入次數》40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9 篇 (退:1)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9/09/2016 13:58:06 Fri 《上次故鄉》114.44.194.222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你的內文語氣、你的簽名檔照片與這位相似度頗高,請問我可以合理推測兩位是同一人嗎?
另外,你的「Titus」這個暱稱,我怎麼看起來也很眼熟呢...?
既然這樣,我用板規第二十條處分似乎是用錯了,對吧?
沒關係,那就另外一條好了。
依據板規:
第十九條(永久水桶之罰則)
板友發表之文章除新聞報導外,依據 PTT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一章第六
條之規定,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屬於看板違規行為,且依據
PTT 使用者條款2.0「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規定」(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與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
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均為違反使用者守法義務及承諾之行為。
同條款8-1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2)亦規定:您同意本站得基於自行之考量,因您透過各
種方式威脅、恐嚇其他使用者,或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致影響言論
自由以及本站營運時,本站得拒絕為您提供服務並永久終止您之使用。
依上開規定,若有於本版刻意引起爭端,且噓文數達X1以上之情形者,處永久水桶,並
為避免有心人士不當利用,板主發布之處分公告中並毋須檢附證據,板友並不得於公告
下之推噓文有任何足堪認定有人身攻擊行為之字彙,若因刻意引起爭端而引發司法訴訟
之情事,並經版友以判決確定之處分書、判決書舉證屬實,版主得向帳號部提報刻意引
起爭端之版友為不受歡迎使用者,發布之提報公告中並毋須檢附證據。
另外,將請敝版大版主將disapproved、naomipat3577兩個帳號移送帳號部查證是否為分身
帳號,並依帳號部公告為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