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士兵第一次簽要四年 專業軍官士官不含受訓通常要三年或五年
我在想社會上就是有人時運不濟 需要避風頭或是急用錢
關在兵營當然是個好選擇,可是因為賣給陰間的時間太長所以減少意願
如果讓義務役期服完的軍士官兵,可以簽個一年志願役賣身契直接到用人單位報到
阿不然就是在報到以前先去調適教育當緩衝
以前當過預官排長預士班長的就年資 資格延續、
只當過兵新訓訓完的直接到單位報到做免洗人力
這樣做是否可以短期減少人力缺口的衝擊,甚至長期可以把募兵制的人力市場給做大
當然因為役期短,所以會不會像是義務役等到要退的時候幾乎不能用的問題還要再研議
不知道各位覺得這主意餿嗎?還有參字輩的可以噓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