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後備軍人申請緩召門檻提高 有姐妹者恐無

作者: anticpjh (000)   2016-04-11 15: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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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icpjh (000)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後備軍人申請緩召門檻提高 有姐妹者恐無
時間: Mon Apr 11 15:24:18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即時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後備軍人申請緩召門檻提高 有姐妹者恐無法申請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04月11日12:48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審查《兵役法》及《軍人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其中《兵役
法》第41條修正案中,只要是「無同父兄弟,而其父已年逾60歲或死亡者」即符合緩召條
件,經委員會修正為「無兄弟姐妹」,未來三讀後,將提高申請緩召難度。國防部副部長
陳永康表示,此項修正條文主要是為符合聯合國 1979 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規定的意旨。
另外,對於原條文可申請緩召的資格均以男姓為主,因此「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無同父母兄弟者」,都均改為無其他「兄弟姐妹」。(王烱華/台北
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11/836048//
5.備註:
QQ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5-04-11 15:25:00
開戰做準備
作者: qsazx (qsazx)   2016-04-11 15:41:00
這會溯及既往適用到已經申請通過的人嗎?也就是原本已經成功申請緩召,但新法上路後已不符條件者,緩召會自動被取消?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11 15:53:00
不利的法律是不能溯既的好嗎不利的法律溯既必違憲只有授益性質的法律,可以有條件溯及既往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4-11 17:25:00
暗陰羊咧 消除什麼狗屁歧視 中華民國是有徵女兵喔
作者: UC93 (鋼彈王子)   2016-04-11 17:51:00
@@ 不是要募兵制嗎
作者: sony0000 (小龍龍龍)   2016-04-11 21:11:00
這法條修正應該與男性為主徵兵制度歷史延革對照才適當,所以現行法條才提及「無同父兄弟」。目前徵募並行但女性無需教召,與修正法條援引「聯合國婦女……」應無直接相關關係。只是百姓相關者寡,修正案應該很快就被國防部暗渡陳倉過去,新的立院國防委員會應該也是閉隻眼三審通過,百姓只能消極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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