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若軍事板成立陪審團制度

作者: shield739 (Nyk)   2023-05-10 13:05:10
原文恕刪。
1. 權責相當性-
版主為常任職位,選任有一定法定程序及門檻(姑且不討論版主選任門檻的適當與否-私
以為有改善空間,惟非本次組務提出之議題,故暫不討論。),且觀本版數任版主,其日
常言行均受組務、版友公評監督,尚具權責相符的性質。
然研擬中之陪審團成員(下稱陪審員)係由不特定多數版友中隨機抽選,做成判決或性質
類似判決之意見時無需檢附理由、無需與版主討論,做成判決或類似判決之意見後即卸下
其職責回歸普通版友身分,似無約束其行為之機制,恐淪於有權無責之職位而遭恣意使用
,造成有異議之判決數量不減反增。
2. 受判決人程序利益-
承上,因陪審員本質為隨機抽選,受判決人如有不服,申覆時陪審員是否亦需就其判決中
同意或不同意見進行答辯?判決後可能經過一段時間,亦無法保證陪審員上站次數、頻率
如同版主一般頻繁,如此,恐怕有造成受判決人在程序上反而相較於版主單獨判決,處於
一更為不利益之地位。
3. 訴訟成本-
更有甚者,如引入陪審制,水桶案件需先抽選陪審員,抽選後對該陪審員站內信通知,陪
審員若不同意參與則需重新抽選。陪審員如同意,應也須花費額外時間審閱版規及檢舉事
證(不能合理期待所有版友對版規皆熟稔)。
如此一來,自檢舉案件成立到做出判決,所需花費之時間恐遠大於版主單獨判決,本版檢
舉案件有一定數量,如此衍生之作業成本,以及給版主、乃至組務造成之行政上負擔,值
得三思。
退萬步言,縱使上述制度能順利運行,陪審員人選之遴選,如單單以發文次數為標準,是
否容易造成洗文帳號容易中選之不平等;如採平等抽選,是否會有抽選中之版友時常不在
站上而造成實務上作業困難之疑慮?此等問題亦需納入考量。
其餘仍有其他版友提出之諸多關於平等性、公正性之疑慮,於此恕不一一贅述。
故此,個人以一位活躍版友之身分,建議不推行陪審制,還望 組務明察。
作者: qwas65166516 (TO BELIEVE)   2023-05-10 13:15:00
陪審制有其他板採用嗎? 不然怎麼突然冒出這個提議
作者: wedffcss0020 (wedffcss)   2023-05-10 1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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