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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美陸軍司令:依循法律 美軍駐台協訓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近二百名美軍教官在台協訓陸軍,駐日美國陸軍司令沃威爾昨日表
示,美國根據「台灣關係法」對台軍售,因應目前安全情勢和台灣日益增長的軍備需求而調
整。在台灣的合作形式與培訓烏克蘭的美軍性質完全不同,駐台部分任務是培訓人員使用所
購買的武器系統,「完全依循政策和法律」。
駐台部分任務 培訓武器系統
美國陸軍協會五月十六日至十八日在夏威夷舉辦太平洋地面部隊(LANPAC)論壇。沃威爾昨
透過美國國務院東亞局媒體中心召開線上記者會,開場時先講述印太地區地緣政治,他特別
以一張旋轉九十度、面向太平洋的區域地圖示意,強調「第一島鏈」對於韓國、日本、菲律
賓和台灣的重要性。
沃威爾說,美國陸軍在日本的主要工作是協助美國及其盟友在危機時維持作戰能力,並積極
促進與日本自衛隊之間的互相操作性。他直言點名區域中的三個專制國家北韓、中華人民共
和國與俄羅斯,尤以中國的崛起對於自由民主國家的地位產生長期的戰略挑戰。沃威爾強調
,美國及其盟友必須在這種情況下進行更多的緊密合作,以維護自由、民主和國際秩序。
記者問及,有報導指出台灣已有超過二百名美軍駐台協訓,未來是否可能將台灣納入聯合行
動和演習、以應對區域可能面臨的危機?
沃威爾強調,美軍和國務院歷來透過AIT在台灣部署運作存在,這是依循一九七九年「台灣
關係法」的要求,美國也據該法為台灣提供國防物資和能力。至於在台灣協訓的美軍,沃威
爾則解釋,部分人員是培訓台灣使用所購買武器系統。舉例來說,如台灣買了新的坦克,美
國會提供教師,讓台灣了解操作方式,如何射擊、移動、維修、檢護。
沃威爾表示,美軍一直以來根據「台灣關係法」如此貢獻台灣,「這就是法律要我們做的」
。他也說,不承認台灣為國家是美國的政策,但因應安全情勢,台灣日益增長的軍備、能力
和計畫需求而提供協助,也持續了解台灣防禦框架和所需。
沃威爾補充,在台灣協訓的美軍和二○一五年進入烏克蘭的美軍性質完全不同,
當年在烏克蘭的美軍訓練所有團和營級戰鬥群的戰術行動、如何移動編隊,並進行演練等;
在台灣所做的完全符合政策和法律指引,也是我們長期和台灣的關係。
心得感想:
美國一向重視法律,沒有相關的法律支持他們可不會是像中國那種撈過界的國
況且美台之間有部台灣關係法
沒有這部,美軍連在台灣供大佛搞不好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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