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撞死送報生/林克穎確定無法引渡來台

作者: Alan104 (Abcedf)   2019-10-10 21:23:46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23797
自由時報
〔記者吳政峰、鄭景議、陳慰慈/台北報導〕英商林克穎2010年在台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
德,被判刑4年,他在判決確定前易容逃回蘇格蘭,引發台灣民眾怒火。我方與蘇格蘭政
府簽訂引渡備忘錄,試圖將他移交我方服刑,但蘇格蘭高等法院對引渡條約有疑慮,今年
6月判決林克穎免來台,因蘇格蘭司法部未上訴,全案確定。
法務部昨天證實林克穎不會被送回台灣服刑,但表示林克穎已在蘇格蘭遭羈押2年11個月
,且若日後林男入境我國,我方仍可逮捕。
送報生姊姊︰早就不抱希望
黃俊德胞姊受訪說,今年6月蘇格蘭高院判決不引渡林後,她就不再抱期望,這件事對家
人是二度傷害,希望此事到此結束,讓她與父親回歸平靜。黃姊表示,多年來酒駕案仍層
出不窮,希望政府加強取締酒駕、加重刑罰。
台、蘇是在2014年簽訂「關於林克穎引渡瞭解備忘錄」,獲蘇格蘭司法部同意引渡,愛丁
堡地院同年判林克穎引渡來台。林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合議庭2016年以台灣監獄條件不
符歐洲人權公約第3條為由,判不引渡。
我方委請蘇格蘭檢察總長代表我方上訴,司法部亦上訴,獲英國最高法院2017年發回更審
。未料蘇格蘭高院這次質疑引渡備忘錄不完備,認為林若回台服刑,我方無法保證不追究
他易容出國刑責,今年6月判不予引渡。
我方以書函請求蘇格蘭司法部上訴,並保證台灣不會審理林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案件,
惜未獲認可,後來未上訴確定。民事部分,我國法院已判林克穎賠償家屬908萬元,效力
獲英方採認,但林脫產,名下無財物,無從執行。
雖未能引渡林克穎,不過台英司法互助獲致重大突破,除英國承認我國司法權,蘇格蘭政
府也首度接受我國引渡請求,儘管蘇格蘭高院最後改判,但未再指摘我國監獄環境,我方
日後若在歐洲遇類似訴訟,監獄議題應不致成為不利我方的因素。
作者: ken720331 (肯)   2019-10-10 21:24:00
差點以為是3310
作者: takomalu (~(╴△╴)~)   2019-10-10 21:38:00
3. 學蝙蝠俠 去把人直接運回 (欸不對這是綁架)
作者: heartlock (heartlock)   2019-10-10 22:22:00
如果真的是以台灣監獄不符人權公約來拒絕就太扯
作者: FlynnZhang (●—●)   2019-10-10 22:30:00
垃圾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9-10-10 23:00:00
台灣監獄對他們來講算人權較低落的(過於擁擠之類,睡覺難以翻身),我覺得這理由還算可接受
作者: heartlock (heartlock)   2019-10-10 23:08:00
犯罪者先侵犯別人的人權,就不要怪被剝奪人權囉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9-10-10 23:16:00
ㄜ監獄也有其它微罪坐牢的,不是每個都這種酒駕撞死人還逃逸的
作者: takomalu (~(╴△╴)~)   2019-10-10 23:18:00
罪犯有沒有人權這件事情 相當有趣味
作者: sam65454 (山姆)   2019-10-11 01:08:00
幫高調垃圾
作者: ycshsummer (監獄兔(綠541))   2019-10-12 21:01:00
希望歪果垃圾和恐龍法官都受到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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