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代理孕母應不應該合法化?

作者: laberinto (該帳號已遭刪除)   2014-08-08 21:59:45
昨天看到一則泰國準備立法禁止代理孕母的新聞,就想到台灣也是尚未讓代理孕母合
法化,甚至連不提供卵子的代理孕母都不合法,然而代理孕母可能是很多人擁有具有血緣
關係的小孩的希望。當初在討論是否要開放試管嬰兒也是吵了許久,但爭論再怎麼久,也
沒像代理孕母這個議題吵了將近三十年,而且試管嬰兒開放之後造福許多以一般方式難以
受孕的家庭的成果也是相當受到大眾肯定,而代理孕母開放後所帶來的利益也很明顯會大
於弊端,並不會有什麼生化怪人控制人類的怪事發生,而在代理孕母不提供卵子的情況中
更是如此,因為在台灣是有無血緣與否作為判定是否具有親子關係的標準,例如甲女與乙
男結婚後發生外遇,之後產出丙子,乙男可向法院提起否認之訴,而否認之訴實務上乃透
過DNA鑑定以解決不明之親子關係,由此可知,法院認為如果在婚姻存續中所生之子女,
父子兩人之間若無血緣關係,父即能以訴推翻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如果是在無婚姻使用代
理孕母卵子的情況下,確實較容易產生糾紛,但在多數情況下其實並不需要使用到代理孕
母的卵子,如果委託人是妻子極易流產的夫妻檔,只需要代孕而已;如果委託人是不想結
婚的男性,那也能夠透過卵子銀行取得卵子,再以試管受精,最後植入代理孕母體內,一
方想擁有血緣關係子女的男同性戀家庭亦是如此,在這幾種情況中,代理孕母所扮演的角
色不過就是讓胎兒在體內平安成長發育,事後發生親子關係認定糾紛的機率微乎其微。
有些人擔心的是商業化後,女性可能會淪為生產的工具,因此主張代理孕母一定要是
無償的,然而人有身體的自主權,本來就能夠決定如何利用自己的身體,只要是經過自己
自由意志下所做出的決定,對誰、何時、怎樣出賣勞力都是人民的自由。不可否認,代孕
會比一般懷孕傷身,只不過仍然在人體可承受的範圍內,其實出賣身體這檔子事幾乎每個
成年人每天都在做,而且做得更兇,彷彿爭先恐後要送死,超時工作不就是如此嗎?如果
政府認為代孕就像賣肝賣腎一樣傷身所以不能允許,倒不如先把一堆習慣性罔顧小員工性
命、每一絲每一毫體力都不放過,壓榨得半點不剩卻只給低到不能再低的薪水讓人過勞死
的惡質大老闆通通送進囚籠,如此才能真正解救吃樹根、啃樹皮的貧苦社會大眾不是嗎?
如果某些女性因為一些原因,可能是經濟上的、社會地位上的弱勢而被人強迫代孕,這本
來就能以現有的法律解決,並不需要過度擔心。
代理孕母應該合法化,對委託人或被委託人雙方都有利、對社會也不會有損害的事情
哪有不開放的道理?
你們怎麼看待代理孕母合法化與否這件事?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4-08-08 22:16:00
只要不涉及人口買賣或訂製小孩 這是無法懷孕的伴侶的福音
作者: newswim (看到什麼才是真的)   2014-08-08 22:30:00
其實是好的,但要完整"商業化",不容易,畢竟懷胎10月有感情
作者: Wangdy (蒙古人)   2014-08-08 22:53:00
你是對的,但是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說白了就跟性交易合法是差不多的道理
作者: Hikkiaholic (= =a)   2014-08-08 23:10:00
也是檔人財路吧 像性交易不合法是政府警察要勒索哪是什麼觀念 台灣人哪有那麼清高 是為勒索 合法怎勒石油也是 新能源50年前早就發明了 但被石油公司檔住
作者: wlcaroline (阿青)   2014-08-08 23:12:00
你一定沒看過花系列
作者: Hikkiaholic (= =a)   2014-08-08 23:13:00
代理孕母這個檔到誰不清楚 我根本不了解流程 科科但任何事情通過不通過 絕對都是因為某些人財路
作者: murasakiahn (紫の君)   2014-08-09 03:25:00
代理孕母的重點在於一個生命從一個女人肚子裡出來就算沒有血緣關係 但也是生命共同體了經過十個月這生下來放得掉嗎......
作者: penny55 (-3-)   2014-08-09 20:15:00
上週才有委託者不要有缺陷的寶寶 把健康的寶寶帶走(雙生)還沒付清尾款 代理孕母表示這是他孩子 上網募集醫療費用個人認為 懷孕過程不能稱做"不過就是"那是兩個生命的賭注 合法化會比較好一點不過要如何達到普遍社會共是就是個大問題了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14-08-09 21:13:00
訂製,可以修改基因嗎?我要調整者後代
作者: dreamingasa (轉職--雙蟹奶媽)   2014-08-09 22:52:00
修改是有困難 不過有從一堆受精卵去挑選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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