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llande (心愛騎士來喔)
2025-10-10 23:39:13→ walter741225: 其實這個案子在唬爛德科普不少地產知識 10/10 23:08
→ walter741225: 如果沒有大錯誤的話 已經是滿明瞭了10/10 23:08
我剛剛這個有點講錯
法人之間的併購應該不算不動產交易
不用繳房地合一稅
所以公務機關在地上權標租時要設禁止轉讓條款
擋公司靠併購換手炒地
有點複雜
頭昏惹姆咪
※ 引述《hollande (豊川祥子的專屬刻印蟲)》之銘言:
: → z23061542: 地上權契約能那樣簽嗎 被合併就沒權利? 10/10 21:46
: → z23061542: 北市府要有理由不同意 這官司有得打 10/10 21:48
: 政黑仔這就你不懂的領域惹
: 很多公司為了躲房地合一稅的年限稅制規定
: 都會用法人併購的方式吃掉舊公司
: 這樣繳的房地合一稅會從原本的45%降到20%
: 所以公家機關土地標售有這條款很正常
: 怕你公司換手換皮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