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yThuz (歡喜利樂包)
2025-08-06 18:46:02※ 引述 《ilovemami》 之銘言:
: 我看歐美國家最近在推動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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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方面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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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竟心智不成熟就能接觸社會上任何人
:
: 包含你的12歲女兒可能會有機會跟小雲蟲聊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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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顯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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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覺得剝奪這個權利又好像違反基本人權
:
: 你們會希望在網路上
:
: 算了我大概也知道你們回答什麼了
:
:
: 邊板共識應該是
:
: 女孩子可以
:
: 男生最好到十八歲以後再讓他們出現在網路上
:
: 不然太多白癡國中生高中生
這就亡羊補牢啊
已經養出一堆怪物了
也沒能力想出夠好的制度來導正
只能靠這種放大招的方式來處理
但問題是,禁止也只是流於形式而已
再怎麼樣都會有辦法繞過去,也不會很難
而且最好笑的是
提這法案的大人搞不好青少年時期就做過愛了
也許還有吃過藥
現在反而要禁止所有青少年上網
不覺得很白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