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Megumin (望月穂波的專屬刻印蟲)》之銘言:
: 法務部見解
: 犯罪所得=200萬
: 繳回200萬C車手就能減刑
: 但我覺得法務部的見解很有趣
: 萬一到時候被害人D提民事訴訟的話
: C車手會有這種情形
: 1、刑事執行:犯罪所得200萬沒收或是繳回200萬換減刑
: 2、民事訴訟:200萬連帶賠償責任
: 也就是說這個C車手只拿到2萬
: 同時被國家+D被害人剝兩層皮=400萬
: 雖然不符合法條的文義解釋
: 但這好像是最有效的嚇阻詐騙方式
詐騙仔要詐騙
就要做好器官全部拆掉換錢的心理準備
對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