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務部震怒了

作者: uiojkl789 (雪!花!喵!喵!)   2025-05-16 21:27:51
※ 引述《ILoveMegumin (望月穂波的專屬刻印蟲)》之銘言:
: 法務部見解
: 犯罪所得=200萬
: 繳回200萬C車手就能減刑
: 但我覺得法務部的見解很有趣
: 萬一到時候被害人D提民事訴訟的話
: C車手會有這種情形
: 1、刑事執行:犯罪所得200萬沒收或是繳回200萬換減刑
: 2、民事訴訟:200萬連帶賠償責任
: 也就是說這個C車手只拿到2萬
: 同時被國家+D被害人剝兩層皮=400萬
: 雖然不符合法條的文義解釋
: 但這好像是最有效的嚇阻詐騙方式
詐騙仔要詐騙
就要做好器官全部拆掉換錢的心理準備
對ㄚ==
作者: WindowDragon (貼貼)   2025-05-16 21:28:00
他們本來就要被殺肉了 要是被政府抓到應該殺給政府ㄚ
作者: SydLrio (狂嵐嘴砲)   2025-05-16 21:32:00
政府就是合法強盜,法律人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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