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男的是甲
結婚只是堵父母的嘴
現在剛好分房睡
下班找小鮮肉爽嗨
醬
※ 引述《paul1951 (跑羅)》之銘言:
: 同居過,就是破爛貨嗎?
: 這是一位女生的真實故事——
: 她說:「我今年26歲,和前男友同居過兩年,也曾懷過孕,打過一次胎。
: 去年底我結婚了,新婚夜後,老公問我:
: 『妳是不是生過孩子?』
: 我愣住,掙扎後坦白:
: 『我沒有生過孩子,但曾打過一次胎。』
: 他暴怒,大吼:
: 『娶妳這個破爛貨?!』
: 從那晚起,我們分房睡,幾乎不再說話。
: 我很困惑,也很心寒。
: 難道談戀愛不能同居?
: 難道有過過去,就不值得被好好對待嗎?」
: 這不是她的錯,而是一個現象:
: 為什麼坦白換來羞辱?
: 為什麼過去的愛,變成了武器?
: 為什麼過去的經歷會成為婚姻的原罪?
: 問題不是她有過去,而是——這個社會是否準備好接納彼此的過去?
: 你說愛她,那你愛的是她的現在,還是包括她的過去?
: 她做錯了嗎?
: 還是錯的是那個不願理解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