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ngjam (阿土伯鬧不夠)
2025-04-01 03:10:20※ 引述 《ZIDENS》 之銘言:
: 我猜會是這樣
: 羊剪:阿蘭吳 衣服莉塔 壞壞 認為有點 小組長也認為有點
: 該文檢舉屬於原本就有點還被惡意檢舉 應判b-2-1
: 然後
: 殺生院:這裡不提倡檢舉代替發問 你這是挑戰板主威權 你才b-2-1
: 嗚嗚哇哇哇
就很智障啊
B-2-1居然是拿來檢舉檢舉沒成功的人
然後那四個姆咪居然還判違規
唉
想你了馬來寶
可惜你被永桶了
https://i.imgur.com/jiavCh0.png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4-01 03:11:00他們就 大部分偏向事實存在主義檢舉失敗=誣告=處刑事實存在檢舉失敗 所以那角色也是事實存在啊 怎麼就 阿巴阿巴窩不知道
現實誣告也沒那麼好成立就是了@ZIDENS 就說是板主裁決權了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4-01 03:13:00起爭議也是不管雙方論點 爭議事實存在 所以判定4-7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5-04-01 03:13:00這也蠻好的吧 等於是你跟被檢舉的要對賭 不然原本的根本零風險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4-01 03:14:00老話一句 那就把檢舉失敗會吃退文寫清楚想放就放 不想放就說確實檢舉失敗 存在自助餐
作者:
yangjam (阿土伯鬧不夠)
2025-04-01 03:14:00好個屁 你版主不是姆咪被檢舉哪來的風險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4-01 03:15:00對啊 被檢舉不代表有罪洽妹現在就是純刑場了 這邊只負責行刑
作者:
yangjam (阿土伯鬧不夠)
2025-04-01 03:15:00我今天發動漫角色文被檢舉 之所以有風險是因為版主是姆咪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5-04-01 03:19:00我如果被檢舉最後沒違規也是會覺得有人在搞我 很合理吧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4-01 03:20:00還好 大部分都會去抓板主線在哪吧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5-04-01 03:21:00先不說重不重 有反制手段是好事
作者:
yangjam (阿土伯鬧不夠)
2025-04-01 03:22:00你真的沒違反版規 你連答辯都不用 是能搞你什麼 多收一封信嗎?
這都還有一個大前提 這屆板主的4-1標準 誰他媽知道35無違規 天氣之子違規我哪知道這標準什麼會過 什麼不會過我現在只知道V有無敵星星
作者:
yangjam (阿土伯鬧不夠)
2025-04-01 03:24:00現在是 欸這個好像有違規我檢舉好了 版主就你怎麼可以增加我工作量你在擾亂看板吃我的B-2-1不是姆咪是什麼
他要馬講清楚4-1標準啊 要馬就給檢舉代替發問雖然我不是這樣被桶的就是了但這屆問題就好多
作者:
yangjam (阿土伯鬧不夠)
2025-04-01 03:27:00然後現在那個被判B-2-1的更豪洨 前面才一篇內文無點但連結有點的被判違規 別人檢舉一篇87%像的 判無違規就夠姆咪了 還可以反檢舉 還可以判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