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聽說進了某個黨 酒駕撞人可以不起訴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21-10-06 12:21:59
※ 引述《ILoveMegumin (暫住彼方家的紫咲刻印蟲)》之銘言:
: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不起訴的理由是警方有幫他做平衡測試
: : 之後檢方判定「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
: : 遇到黨證就轉彎
: : 啊幹你娘那把酒測標準搞到吃燒酒雞就爆掉有屁用?
: 講到0.25
: 我記得當年考119刑法組的時候寫過這題
: 現在實務多半是當作客觀處罰條件
: 但我一直都把它當構成要件要素
: 也就是說要成罪的話
: 必須要他清楚知道身上的酒精濃度已經達標0.25 才會構成
推 LabMumi: 好 姆咪現在的理解變成沒超過0.25又能通過測驗就能開車10/06 12:15
還是不行
高於0.15 mg/L 你會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到阿黑顏
作者: LabMumi (實驗室姆咪)   2020-10-06 12:15:00
好 姆咪現在的理解變成沒超過0.25又能通過測驗就能開車好 姆咪理解成0.15以下又能通過測驗就能開車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1-10-06 12:26:00
吃完燒酒雞是能開車的嗎
作者: ChrisDavis (工業電風扇)   2021-10-06 12:26:00
0.15這種一定會中獎的罰鍰吊扣新聞根本不會寫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06 12:35:00
吊扣駕照不歸檢察官管基本上已經被吊扣駕照了 只是新聞沒寫而已
作者: qsxesz (粉紅兔寶寶)   2021-10-06 12:36:00
法盲滾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21-10-06 13:13:00
那就不要吃燒酒雞又開車R 有啥好奇怪der
作者: Watame (不喜歡下雨)   2021-10-06 13:24:00
彥州你是不是很久沒吃燒酒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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