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控大叔上網「假少年」 誘拐威脅啪啪啪

作者: Marschiert01 (海德里希)   2020-01-22 14: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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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1 21:2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50歲張姓男子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判刑3年10月確定
,服刑期滿出獄後仍未悔改,多次透過交友軟體或友人牽線,四處結識未成年女子,再以
「幫派分子」身分威逼,猥褻、性侵少女得逞,或是以提供笑氣、金錢誘拐少女上床,檢
警清查至少有3名少女受害,年紀最輕僅14歲。張男被逮後收押禁見,去年10月被起訴,
全案移審桃園地院,法官考量他有2個妨害性自主前科,且本案有多名少女受害,近日裁
定他續押。
張男專找涉世未深的少女下手,起訴指出,去年5月間他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14歲少女
,沒幾天就約少女見面,少女還帶了2名友人陪同,張男得知少女翹家,竟將她及其中一
名友人載回桃園市住處同住,期間假借「按摩」逐步進逼,對少女猥褻、性侵得逞。
受害少女指控,張男在網路上冒用少年頭像,誘騙她見面後,就以她是翹家少女、他可以
報警,自稱是幫派分子等理由威脅,要她配合讓他撫摸身體、發生性行為;少女友人也證
稱,少女受害後曾跑下樓,哭著對她說,「遭張男猥褻、性侵,覺得很噁心」等語,張男
甚至逼迫少女刪除LINE對話,企圖規避查緝。
起訴指出,同年5月,張男透過友人結識另名16歲少女,趁著出遊烤肉返程,將少女載回
住處,同樣以按摩為由逐步鬆懈心防、伸手撫摸胸部,少女察覺後反抗已經來不及;同年
7月張男又結識一名15歲少女,得知她是翹家少女,將她帶回住處同居、發生性行為,甚
至以提供笑氣、現金等代價,要少女幫他「打手槍」、口交。
其中有2名少女向警方報案,警方逮捕張男後,清查至少有3名少女受害,檢方去年分別依
「刑法」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猥褻罪、強制猥
褻罪等罪嫌起訴張男,建請法官分論併罰,另張男為累犯,也請依法加重其刑。
全案目前移審桃園地院,張男仍在押桃園看守所,近日羈押期屆滿,法官以張男有2次妨
害性自主前科、多名受害少女等理由,裁定他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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