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wordtell版主stepheng違規一次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2012-09-29 00:47:37
查,測字版版主stepheng久未整理精華區,經組務版申訴與組長去信通知,
也不來組上解釋,為自己的權益辯護。
經最新組規版主篇,對於精華區的法條部份,判決stepheng版主違規一次,
此案無須上訴,不來組務版答辯,每七日記違規一次,直到去職為止。
【附註一】:
5.版主需定期管理看版或精華區:
一、看版爭議宜於七天內處理,超過十四天不處理爭議,則以怠職論,
記違規一次。
二、精華區部分:
A、若本來精華區已經完備,則版主自行處理即可。
b、精華區之完備,則由組方認定,希望至少有版主區、版務區等
幾大區塊,本組目前要求至少要條列五個資料夾,若無法達成
請於組務申請並說明理由。( 未完備精華區者,經組方公告限
期三個月處理之)
c、若精華區什麼都沒有,或者不完備又不整理,經申訴、去信通
知,七日內不來版上解釋,無正當理由,則記違規一次。記了
違規又不來答覆,則每七日記違規一次,直到去職為止。( 兩
次違規記警告一次,兩次警告達去職標準)
【附註二】
版主,您好:
關於精華區之整理,
或者其他問題,
請你一併回文解釋,
如果你都不在乎申訴,
那麼可能會被開罰。
Paulne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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