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命理研究院組規:版主篇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2012-09-25 01:29:18
版主自律守則即日起更改為正式組規,一併上呈自群組長處,目前修訂三條試行
之,請各位版主遵守,若有任何問題,請於一個月內提出。
1.本「命理研究院組規:版主篇」,適用於本組命理學術色彩之各版,
規範本組群內之版主。
2.版主不得違反站規,違者以警告論。警告兩次則直接去職。於本群組
去職達兩次,則永遠不得擔任本組版主職務。如利用版主職權非法賺
錢、圖利他人,或在非開放廣告、連結等看版廣告宣傳者,將不經警
告直接去職,情結重大者將永不錄用。【詳細法規請參照廣告篇】
3.擔任本組之版主,有管理版面之職責,若版主長期無法來站上,或經
常無法來版上管理,則請自覺,或找尋適當的版友擔任副版主服務。
4.命理群組內之看板,最長不得超過十四天無任一板主管理,
若長達十四天無任一版主可上站,則需事先於組務版報備。
請假開始與結束之日期,若超過十四天無上站也無報備,
被申訴或經組長舉發後,則公告或去信三天內至組務版解釋,
若無解釋也無正常理由,則以違規論。
一年內違規二次以警告一次論處。
未上站之版主若超過三十天未上站,則以警告論處。
一年內警告兩次,則去職。
4.版主每年請假總日數不可大於九十日。
如有為難之處,請自動讓賢。
5.版主需定期管理看版或精華區:
一、看版爭議宜於七天內處理,超過十四天不處理爭議,則以怠職論,
記違規一次。
二、精華區部分:
A、若本來精華區已經完備,則版主自行處理即可。
b、精華區之完備,則由組方認定,希望至少有版主區、版務區等
幾大區塊,本組目前要求至少要條列五個資料夾,若無法達成
請於組務申請並說明理由。( 未完備精華區者,經組方公告限
期三個月處理之)
c、若精華區什麼都沒有,或者不完備又不整理,經申訴、去信通
知,七日內不來版上解釋,無正當理由,則記違規一次。記了
違規又不來答覆,則每七日記違規一次,直到去職為止。( 兩
次違規記警告一次,兩次警告達去職標準)0m
6.版主可制定版規,因應版面條件和學術條件制訂規範,惟不可違反站
規和組規,否則以無效論。為版面水桶和和刪文、劣文事項,建議有
以下動作:
1.將文章 copy 放入精華區。
2.宣佈懲處內容及原因。
3.進行懲處。
4.使用者若不服,則去信溝通,有歧見則至小組內申訴處理。
7.本小組禁止一切營利行為,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包括
廣告招攬、募集團購、資金借貸、諮詢服務及其他相關情事,違者除
不公告直接刪文水桶,情節重大將列為國家研究院不受歡迎使用者。
看版開設目的若有涉及金錢往來,使用者須自負法律責任,若有營利
行為發生,則從嚴辦理。
1.簽名檔部份也屬廣告禁止之範圍,若有以上之字樣皆視為廣告處
置之。詳細細則請參照「命理研究院組規:廣告篇」。0m
2012.09.26 pasaword、paulnewman組長群
【註】關於第 5條第二款之精華區的部份,各位版友若對某版精華區有異議,可提出申
訴,得組長通知後,該精華區版主得在一週內來組務版答辯,此申訴以兩年內一次為限
,答辯若不過關,則需提出精華區修整方案。
若無故不來答辯或答辯不過關又不修改,則記違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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