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tZu (良牙)》之銘言:
: 你們台北捷運公司要移交的又不只一條線,也不只一個站。
: 依法你們好幾個車站都是別人的啦。「相當憂心」?憂心在哪呀?
: 《鐵路法》 第 21 條第 1 項
: 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辦理下列附屬事業:
: 一、鐵路運輸之碼頭及輪渡運輸。
: 二、鐵路運輸之汽車接轉運輸。
: 三、鐵路運輸必需之接送報關及倉儲。
: 四、鐵路運輸與建築所需工具、器材之修理及製造。
: 五、培養、繁榮鐵路運輸及傳承鐵路文化所必需之其他事業。
: 《鐵路法》 第 21-1 條第 1 項(新修,2022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
: 國營鐵路機構為經營鐵路業務或辦理前條之附屬事業所需使用毗鄰公有不動產,
: 應辦理有償撥用或租用,並須考量其公益性。
: 《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規則》 第 2 條第 2 項
: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培養、繁榮鐵路運輸及傳承鐵路文化所必需
: 之其他事業,包括餐飲、旅館、觀光旅遊、鐵道文化創意、零售、百貨、不動
: 產開發及管理等業務。
: 你們捷運站以及捷運站的地下街,
: 好多都落於這個所謂「鐵路業務的毗鄰公有不動產」範圍喔,
: 你看法條寫法是寫「應」辦理有償撥用或租用,
: 所以你們台北捷運公司,準備移交給其他單位的還會有很多次,
: 不會只有移交環狀線而已,請放心,接下來還有很多點在法律上有移交的可行性。
: 比如說和台鐵有同站的台北車站、松山站、南港站週邊,依法就可移交給台鐵。
: 很多次移交了相信你們員工就會很習慣,「再也不用憂心了」!
: 明明是「被指示的一方」居然還能發出這麼囂張的新聞稿,有如不知自己定位。
: 沒關係,相信很多人也都是在等著看好戲,看台北捷運公司能囂張到幾時?
: 看你們要和上司機關的交通部鐵道局對嗆到幾時?和中央對嗆到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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