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乘客誤按北捷停車鈕 北市開罰1萬遭撤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20-08-30 21:34:58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377622
https://youtu.be/vBBB4gv6zkM
乘客誤按北捷停車鈕 北市開罰1萬遭撤
TVBS新聞台 記者 李品誼 / 攝影 莊沛文 報導
2020/08/30 20:43
 去年有民眾在捷運景安站因為看到地板濕滑,怕其他人滑倒,要通知
站務人員清理,沒想到民眾是按緊急停車鈕,遭北市府開罰一萬元,這
位民眾不服提行政訴訟,最後法官認定他的確不是故意的,因此撤銷處
罰。
 兩台機器如果設置在一起,位置距離確實很近,但都有標示,對講機
,只要直接右下方銀色按鈕,就能直接跟站務人員通話,至於緊急停車
按鈕上有個蓋子,得先要掀開,才能按鈕,停車鈕都設在月台兩邊,必
須在有人或大型物品掉落軌道、或有人腳卡在月台縫隙時,才能操作,
否則可以處以五萬元罰緩。
 乘客:「應該會直接找月台的人,可能就是顏色改一改吧,緊張可能
就亂按,能標示圖示更清楚因為現在看起來。」
 法官認為,這位民眾不是故意,而且情有可原,判定這一萬元不用罰
了,北市府尚無回應,但民眾下次遇到緊急狀況,該按哪個鈕,可得張
大眼睛看清楚。
==
我的說明與評論
1.我選貼這則新聞,是因為我稍早7點多看到這則新聞,覺得太誇張。
2.中國時報8/29的報導有比較詳細說明案情,在此引用,以顯示全貌。
 ====以下為新聞內容====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830000387-260106
 乘客非故意按緊急停車鈕 判撤罰
 04:10 2020/08/30 中國時報 張孝義
  蔣姓民眾在捷運站見到電梯內地板溼滑,好心想通知站務人員,卻
 誤觸緊急停車按鈕,被台北市政府依違反《大眾捷運法》裁罰1萬元
 ,蔣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審酌蔣某的動機,並不是
 大眾捷運法中規定的「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判決撤罰
 。
  2019年2月13日下午,蔣某在北捷景安站見到電梯地板溼滑,卻沒
 有「小心地滑」的立牌,擔心旅客會因此滑倒造成危險,急著找尋通
 知站務人員的工具,就按下視線範圍內可見的唯一按鈕「緊急停車按
 鈕」;按鈕後雖未造成列車延誤,卻被北市府依違反大眾捷運法裁罰
 1萬元,蔣不服向交通部訴願被駁回後,提出行政訴訟抗罰。
  蔣某認為自己是為公益目的要找對講機與站務人員聯繫,但是景安
 站的標示牌設置不當,標示寫著要「先通話再依對話指示操作」,讓
 其誤認為「緊急停車按鈕」與「對講機」是二合一功能的設備,才會
 誤觸,並不是故意行為,不該受罰。
  不過,北市府則主張,蔣某只是通報清潔問題,非屬緊急狀況,無
 須操控緊急停車按鈕,依《行政罰法》規定,蔣某已經按下緊急停車
 按鈕,不論出於故意或過失,都該受罰。
  法官勘驗景安站務事件通報紀錄、現場照片及監視影像,證實事發
 當日電梯地板濕滑,蔣某在月台候車處到處走動,試圖尋找相關捷運
 設備,才誤觸月台緊急停車按鈕,並不是「無故」按鈕,就算操作錯
 誤,也不是大眾捷運法規定的處罰行為,判決撤銷蔣某的罰單。
 ====以上為新聞內容====
3.參考法條:
 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
  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
    作。
  三、…
4.我看了之後的直覺是:(消音),最好有那麼容易搞混啦!
作者: kenliu100 (漢堡是我是漢堡包)   2020-08-30 21:39:00
字寫這麼大,真的很容易按錯嗎?
作者: auction88 (auction)   2020-08-30 21:49:00
雪隧請加速寫很大 一樣有人開到時速變0藥局門口寫 沒有口罩不要再問了 一樣有人一直問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20-08-30 22:01:00
台北市公家機關難為就是這樣,市民打起官司來可是厲害
作者: sgracee (丞琳板FallinLove)   2020-08-30 22:20:00
公司廁所內的門口旁貼有「關燈前請先確認是否還有人」,一樣還是很多人都沒在確認,就直接關燈,害我好幾次蹲馬桶時,眼前突然一片漆黑QQ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20-08-30 22:31:00

作者: facebookig (魯蛇臉書)   2020-08-30 22:37:00
垃圾法x
作者: tacoux (Muaji)   2020-08-30 22:43:00
笑死,一句不是故意的就不用負責,那一堆小孩就沒有爸爸啦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0-08-30 22:54:00
推文那張記者想帶風向反而被乘客打臉....
作者: ultratimes   2020-08-30 23:22:00
北捷也可以上訴吧!行政罰是包含故意及過失的顯然法官把它和刑法弄錯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20-08-30 23:35:00
https://cis.pixnet.net/album/photo/162985663 近幾個月緊急停車按鈕「上方」多了一顆新的燈號
作者: gigihh   2020-08-31 05:43:00
講真的設置緊急停車按鈕其實沒必要吧早期電梯都有緊急停止開關,後來多數都收到控制箱裡面了有狀況的話直接對講機通話就好了,由專業人員判斷應該停車與否,不然電梯為何要把緊急按鈕藏起來?就怕非專業者亂用啊!小時候還搭過電梯風扇與電燈開關在車廂控制盤上的,現在都變成骨董了北捷近幾年的新電梯好像也把緊急停止按鈕收起來了剛才說的是列車上的,但看起來應該是按到了月台上的但因為目前都有月台門了,其實未來路線也可考慮拿掉了吧人員掉落軌道已經不會再發生了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20-08-31 07:45:00
就舉證之所在呀,法官信就好了
作者: jerrykuen   2020-08-31 08:14:00
下次可以按按看,反正講不是故意的就沒事了
作者: ron19971997 (rR)   2020-08-31 10:04:00
純噓U大濕 法官有涵攝過失要件好嗎 請看判決書https://reurl.cc/N6rkQn
作者: ultratimes   2020-08-31 13:55:00
判決書出來了,那我說錯了,法官的確有函攝過失要件但越看判決書越覺得判決太扯1理由同1F 2F 3F支持台北市政府上訴
作者: z510 (小Z)   2020-08-31 15:22:00
時速變0滿好笑的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20-08-31 18:02:00
以後看到有人在付費區飲食我也按一下好了,公共利益嘛
作者: your0207 (Daughtry)   2020-08-31 21:00:00
就是叫大家不要太熱心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0-09-01 08:45:00
你快去按啊,被罰了再提這案例,被法官打槍再喊司法不公嘛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20-09-01 11:53:00
凹大濕
作者: KingChang711 (十二星超級上將)   2020-09-02 14:50:00
剛剛才看到這篇文,補噓啦司法有時真的會不公,我有切身感受
作者: ayaka16 (應對優雅。互相尊重)   2020-09-03 14:57:00
判決的法官認為過失應個案認定這個人已經花2分鐘找捷運通報系統後,因為擔心有人滑倒才誤按,所以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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