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 被迫讓出壘包的情況只有強迫進壘
只要是非強迫進壘的情況下
壘包都是前位跑者的
不管你後面跑者有沒有進壘包
後位跑者要有前位跑者壘包的條件:
1.前位跑者必須是因為"強迫進壘"而讓出壘包
2.前位跑者出局會是安全到達下一壘
以這個CASE 是一三壘有人 Reyes屬於非強迫進壘的情況
所以Lawrie不會有三壘壘包的占有權 除非Reyes出局
作者: nhctcmouse (老鼠) 2013-09-21 18:10:00
感謝 我懂"被迫讓出給其他有合法佔有權之跑壘員為止"的意思了
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3-09-21 18:11:00這篇的前提是兩人站在同一壘包上,但Bears質疑的,也就是Reyes和Lawrie實際發生的狀況卻不是如此。
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3-09-21 18:12:00你這樣跟pttccman的荒謬說法有什麼不同...
這樣子23壘有人夾殺把三壘跑者一直逼回去三壘就好了@@
1.中職王出局是離3呎線 黃沒出局是王出局他有壘包權2.MLB是Reyes沒出局 Lawrie沒三壘權就是被觸殺 Reyes又
作者:
KayRain (Kay)
2013-09-21 18:15:00沒什麼不同 而且也不荒謬 荒謬的是你
也就是說 如果風扇哥先讓Reyes出局那就沒有雙殺機會
我說實話也不是很懂 看規則來理解, 但S大你也不是很懂就說別人說法荒謬 ...
作者: nhctcmouse (老鼠) 2013-09-21 18:30:00
S大 您說的 後位跑者要有前位跑者壘包的條件
作者:
Joba07 (騙人布)
2013-09-21 18:31:00自己搞不清楚說別人荒謬 XDDDD
作者: nhctcmouse (老鼠) 2013-09-21 18:31:00
是否有在規則裡註明阿 想確認一下~
作者:
jhoc (jhoc)
2013-09-21 20:08:00荒謬的人說正確的人荒謬,真是荒謬的世界
作者: swept 2013-09-22 08:46:00
第一句最關鍵, 謝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