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過水碰牌的問題

作者: yuki921 (我原來還留在原地)   2014-03-12 06:56:08
※ 引述《newsswen (新鮮人)》之銘言:
: ※ 引述《yumi1018 (哪來那麼多偽君子)》之銘言:
: : 你確定嗎? 來個例子
: : 你打四萬我沒胡,到我這邊摸一張牌放入手牌,暗槓,槓上自摸四萬
: : 牌打開來是 五六 三四五 東東 暗槓六桶
: : 萬萬 桶桶桶 風風
: : 這時候你會說我沒有過水完成,要我包嗎?
: : 就算我真的過你水四萬好了,我跟你說,你打四萬的時候,我的手牌是
: : 五 三四五六六六六 東東
: : 萬 桶桶桶桶桶桶桶 風風
: : 此時根本沒聽,等靠3~7萬,1~8桶聽牌
: : 前頭摸六萬,槓六桶,槓上自摸四萬,你能奈我何?
: 廢話當然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 正式比賽你去叫裁判來啊!! 奈我何咧?
: 你看裁判會不會理你 你不奈他何 他叫警衛把你抓走喪失資格啊
: 還是你又要出大絕 喔 這是我家 我說了算
: 你們從頭到尾沒有搞清楚一個狀況 什麼叫做規則 什麼叫做法制
: 暗槓解過水 會出現很明顯是"有"過水不胡的狀況A 和很明顯"沒有"過水不胡的狀況B
: 以及如果沒有看仔細摸入牌 不知道插進哪裡 好像有又好像沒有的狀況C
: 以法律來譬喻 就是同樣殺人 會有謀殺 義憤殺人 過失意外殺人
: 法官會根據調查來採取不同的刑度
: 但是麻將總不能說 狀況A沒台 狀況B一台 不知道是狀況A或B的C猜拳決定 總不能這樣吧!
: 所以有爭議的問題 大家要定一個規則下來共通遵守
: 不管誰吃虧 反正他這次賺到 機率而言你下次也會賺到吧?
^^^^^^^^^^^^^^^^^^^^^^^^^^^^^^^^^^^^^^^^^^^^^^^^^^
: 只要有共通規則 就沒有偏袒誰的問題
規則的公平與合理是兩回事ok?兩者間應求不失平衡,懂嗎?
如果只求公平不論合理與否,
那假設今天法律規定,不論誰撿到錢都可以占為己有,
不管誰吃虧,反正他這次賺到,機率而言你下次也會賺到吧?
這樣的法律你應該也覺得無所謂囉~~~???
沒有偏袒唷~~~~~
: 我們裁判的重點 是根據公用條文的邏輯來解釋判定!!
: 我們一直強調 你只要有爭議 就去查第三方的公式 公平判定
: ^^^^^^
: 直接依照法律的邏輯 字句判定 而不是聽你在那邊唬爛你自己的"基本精神"!!!
: 基本精神是三小??? 寫在哪裡??? 誰規定的?? 這叫做道德,每個人不一樣!!!
: 你現在做的事情 就是拿道德凌駕法律!! 你自己我流的"基本精神" !!
^^^^^^^^^^^^^^
你動不動就拿法律出來講,
如果真的念法律,應該不會不知道"法律乃最低限度之道德"吧?
亦即,道德之高度本來就在法律之上,
"拿道德凌駕法律"究竟何來此說啊......
還是你自己發明另一套道德的定義???厲害厲害~~~
: 奇怪動手查一下條文到底要你多少命! 真的很誇張
: 你根本就沒搞懂這其中基本差異 了解嗎?
: 遇到爭議 我是大聲疾呼 既然大家理解不一樣 然後我們就去查第三方的公平規則判定
: 你不一樣!! 你遇到爭議 是查都不查 直接依照我流的"基本精神"無限解釋!!
: 回到最現場 我並不是在否定區域規則
: 但之所以會產生爭議 啊不就是因為 這個狀況一開始根本就沒有被場主講清楚嗎?
: ^^^^^^^^^^^^^^^^^^^^^^^^^^^^
: 這個位階根本就很好明白!
: 最高階> 場主說了算 說什麼都可以 中發白各一張也算一個面子也可以 隨便你
: 因為既然已經說明了 聽完也繼續打了 表示已經四人接受 有所契約
: 第2階> 當遇到沒有一開始確認好的狀況 以上網查的公用規則為準
: 否則沒有說清楚講明白 每個人"道德"不一樣 根本無法服眾
: 第3階> 當遇到沒有一開始確認好的狀況 又是公用規則沒有規定到的細節
: 就沒有特別規定 就有回到場主有裁判權 或是公眾討論決定
: 這在世界上所有大大小小的私法、公法、運動競賽規則 全部都是這樣!
: 明明就是規則就有寫的事情 一開始又沒有講清楚 以公用規則為優先 根本天經地義
: 你解釋多少精神都是無用 因為那是"你自己一個人的觀點和解釋" !!
: 你那個基本精神 我也可以跟你反駁半天 但我並不想 也不需要
: 因為那不需要討論 那是"每個人都不一樣的道德" OK?
: 一開始沒講清楚、又不在規則之中的鳥規定 真的遇到發生了才在那邊強制執行
: 這就叫做沒品!! 低水準!! 鳥規矩一堆、沒品爛牌咖!!
: 台灣很多這種人,這叫做沒有基本的水準素養
: 你有沒有看過哩咕理咕新年財 劉德華他的傻B弟弟
: 胡了之後說 我們打的是台灣麻將 你詐胡 下一輪又說 我們打的是美國麻將 你又詐胡
: 就是在說這種狀況啦
基本精神不需要討論,合理性不需要討論,比例原則不需要討論,
那立法院會可以解散囉~大法官可以下台囉~
反正一切照現行規定處理就好囉~~~~~多簡單明瞭是吧!!!
台灣很多這種人,不會獨立思考也不會多讀點書,
這叫做沒有基本的水準素養,唉~我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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