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嫌女隊友打LOL太菜男大生怒飆混分鮑魚被告

作者: z83420123 (VoLTsRiNe)   2021-08-06 17:05:21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806/2049669.htm
一名陳姓男大生與女子「小花」(化名)同為知名遊戲英雄聯盟(LOL)之玩家,但他卻疑
似因不滿對方操作,竟然就在遊戲聊天室內辱罵對方「混分鮑魚」、「又爛又臭」等語。
對此,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男、小花日前在該遊戲中成為隊友,但陳男卻因不滿小花的操作,竟然就在
不特定多數玩家得以共見共聞的聊天室內,對小花留言辱罵「你就是臭鮑魚啊、又爛又臭
、可悲」、「話多的混鮑」、「混分鮑魚」等足以貶損小花之人格、社會評價之言論。陳
男誇張的言詞讓小花氣炸,不甘心受到此羞辱,因此決定報警處理。
陳男被捕後坦承,確實有在聊天室內留言上開言論,但他卻矢口否認有任何公然侮辱之犯
行,同時辯稱「在英雄聯盟內玩家們都習慣稱負責支援的角色為『鮑魚』或『海鮮』,當
天是因為小花毫無作為且資助敵營,才會說出這些話,我認為『鮑魚』只是海鮮的一種,
不具有性氾濫意思,我並無侮辱之意。」
對此,法官認為,陳男對女性之性別進行難堪粗鄙之侮謾,用語鄙俗輕蔑,違反社會善良
風俗,足使小花聽聞後產生難堪、不快或羞辱之感,貶損個人人格及社會評價無疑,因此
認為陳男的辯詞不除採信,認為其不思理性溝通解決問題,反而以此方式侮辱對方,欠缺
尊重他人之法治觀念,且犯案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審酌其當時為大學生、家庭經
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後,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他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
折算一日。
作者: Lostinthecho (kshsJW)   2021-08-06 17:09:00
守則第一條:一定不能指名
作者: ginopun10477 (大腿牌)   2021-08-06 17:24:00
給個標準好不好
作者: Lostinthecho (kshsJW)   2021-08-06 17:32:00
可以連結阿 有一百個帳號就有一百個你 拉先萬!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1-08-06 19:03:00
嘿 對 爛不能罵 尊重 友善 包容
作者: realizerwalk (小桂子)   2021-08-06 19:16:00
笑死
作者: YuenYang5566   2021-08-06 19:56:00
概念式連結
作者: bestbaseball (棒球人)   2021-08-07 07:14:00
台灣就是太好告人了,還是刑法笑死人
作者: Marshalkobe2 (念二類的宅宅)   2021-08-07 13:09:00
女的打遊戲就是爛啦 只可惜這肥仔還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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