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5-02-22 21:36:54https://indigenouslanglit.com/
第9屆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文學獎
徵文辦法
一、活動目的
政府為推動臺灣原住民族語言存續,於2017年公布施行《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又2019
年施行《國家語言發展法》,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成為國家語言。教育部長期重視臺灣原住
民族語言存續之必要性,鼓勵大眾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培育原住民族語文字
書寫人才。教育部已辦理8屆臺灣原住民族語文學獎,於本屆配合國家法規與政策,更名
為「教育部第9屆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文學獎」,持續鼓勵大眾使用族語文字書寫,促進原
住民族語文字活用與文學創作,傳承原住民族語言文化。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承辦單位 國立聯合大學(原住民學士學位學程專班)
三、徵文日期
自113年12月30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報名資料採紙本掛號郵寄及提供電子檔案同步方
式,紙本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徵稿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上活動專屬網站(徵文辦法 – 第9屆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文學獎)下載報名表及授權同
意書,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360301苗栗市恭敬里聯大1號國立聯合大
學 設計學院原住民學士學位學程專班」,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語言別」與「徵選文類
」。另,作品電子檔及相關資料請寄:[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為「教育部第
9屆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文學獎投稿作品-文類」。
五、徵選文類及獎勵方式
1
徵選語言
官方公布之臺灣原住民族與及其他南島語系本土語言。
2
徵選對象
不拘(無族群別、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全族語創作)。
3
徵選文類及作品體例
現代詩:60行內。
散文:500至2,000詞。
翻譯文學:非本族語言之文學著作翻譯為本族語言。
短篇小說:3,000至5,000詞。
4
徵文主題
現代詩、散文、小說:
以「現代生活經驗」為主題。
翻譯文學:
以「描寫臺灣鄉土人物、再現臺灣生活環境、運用臺灣語言的作品、表現臺灣人的生活與
思想」的文學作品為主題。指定翻譯文本五篇,自由選擇其中一篇翻譯。指定翻譯文本請
至活動專屬網站(第9屆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文學獎)下載。
翻譯文本:
夏曼.藍波安〈大魟魚〉《冷海情深》,頁175-183。
瓦歷斯.諾幹〈獵人〉《永遠的部落》,頁170-177。
利格拉樂.阿〈祖靈遺忘的孩子〉《祖靈遺忘的孩子》,頁43-50。
沙力浪〈走進部落地圖〉《祖居地.部落.人》,頁157-164。
王家祥〈候鳥旅館〉《自然禱告者》,頁99-105。
5
獎勵方式
現代詩:入選12件作品,每件獎金新臺幣40,000元,獎座1座,獎狀每名1張。
散文:入選8件作品,每件獎金新臺幣60,000元,獎座1座,獎狀每名1張。
翻譯文學:入選8件作品,每件獎金新臺幣60,000元,獎座1座,獎狀每名1張。
短篇小說:入選6件作品,每件獎金新臺幣100,000元,獎座1座,獎狀每名1張。
6
獎勵規則
總獎金新臺幣204萬元,視實際申請作品數量及品質,各文類獎勵件數,於總件數總獎金
不增加之前提下,得增減各文類獎勵名額。
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承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六、參選者資格限制
1
曾獲得第五點(三)所定文類入選2次者,不得投稿該文類 (共同作者亦同)。
2
各文類投稿作品以1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
3
投稿作品應屬原創,不得曾在任何地方(例如:報章、期刊、雜誌、電臺、展場、教材等)
、以任何形式(如戲劇、歌謠、朗讀、演講競賽或廣播等)公開發表,並不得曾獲得其他單
位發給獎項。
4
已參加比賽得獎、已獲補助之作品或已編輯印成書者,不得參選。
5
投稿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文學補助申請案。
6
違反上述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撤銷投稿資格或得獎資格,其已發給之獎狀、獎
座、獎金,將予以追回。
七、評審方式
1
評審作業採初審、複審及決選三階段進行:初審為資格審查,複審聘請熟稔原住民族語文
學及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作品,決選由計畫工作小組會同相涉領
域專家學者,及相關評審人員召開決選會議共同決定。得獎作品將收錄於作品集中,並致
贈得獎者。
2
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入決選。
3
凡作品內容有爭議情況,由諮詢委員會會同相關專家學者進行研議判斷。
4
作品評審期間,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均不受理有關評審之相關詢問。
八、注意事項
1
投稿作品須使用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10月21日公告之「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書寫,
並參考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標點符號使用原則」。其他南島語系本土語言,依官方認定之
書寫符號寫作或選用前述「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書寫。
2
投稿作品請以A4紙張列印一式3份送件,必須以族語書寫系統書寫,並附投稿作品編輯檔(
word檔或odt檔)及PDF檔,可儲存至光碟片或隨身碟隨報名表寄送,或者同時寄送至收件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投稿作品須附華語翻譯,提供未來入選後刊登
作品集使用,華語翻譯不計入評分)
3
投稿作品格式為直式橫書電腦繕打
族語作品:Times New Roman字型,標題14級字(粗體),內文12字級。
華語翻譯:新細明體字型,標題14級字(粗體),內文12字級。
4
投稿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5
投稿作品之語別,以作者資料表暨報名表上為準。投稿成立後,不得申請變更。
6
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7
作者資料表暨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中華
民國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個人資料頁之影本。
8
投稿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投稿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投稿
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項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9
若發生著作權授權書簽署內容不實之情事,或者抄襲、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
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及獎狀,並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投稿者終生不得參加教育部原
住民族語文學獎徵文活動,且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10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無償授權教育部集結於本屆得獎作品集
出版,以合理方式利用、轉授權進行非營利性質推廣使用,不需另支稿酬及版稅。
九、入選名單公布及頒獎日期
將於活動專屬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除入選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恕不另行個別通知)
,
預計於114年5月30日前公告入選名單,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聯絡人 温小姐
電話 037-381484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地址 360301苗栗市恭敬里聯大1號 聯合大學原住民學士學位學程專班
十一、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公告。
檔案下載區
徵文簡章及報名表 .PDF
徵文簡章及報名表 .DOC
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含113年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原住民族語言標點符號使用原則
教育部第9屆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文學獎翻譯文學指定文本